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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消防手枪”公开出售成安全隐患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6-09-22 10:23 出处:黑龙江日报 作者:陈宝林编辑:@iCMS
近日黑龙江日报编辑部接到群众来信反映,他上高中的儿子买回来一只奇怪的手枪,整天把玩,枪开火时具有一定的杀伤力,非常危险。从孩子口中得知,这种器械叫“消防手枪”,目前在哈尔滨市的许多消防保安器材商店都有

近日黑龙江日报编辑部接到群众来信反映,他上高中的儿子买回来一只奇怪的手枪,整天把玩,枪开火时具有一定的杀伤力,非常危险。从孩子口中得知,这种器械叫“消防手枪”,目前在哈尔滨市的许多消防保安器材商店都有销售。记者为此进行了明察暗访。


外形与手枪相似,“防卫功能”被当作卖点,不限人群随意出售

在哈市南岗区的中宣街上,有一排经营消防保安器材的商店。记者随意走进其中的一家,问到是否有“消防手枪”时,售货员立刻从货柜下端出几个样品来。

拿过来细看,枪身约20cm长,重约0.25公斤,黑色硬塑枪柄,枪管即是一颗可以拆卸的金属光泽的子弹,比普通手枪要粗一些。记者在摆弄时,服务员一直叮嘱不要碰到扳机,还说昨天一个买主在看货时不小心走火了,砰的一声巨响,差点伤着人,弄了一屋子烟呛得人没法呆。

这种枪的正式名称是“枪式干粉灭火器”。在宣传材料上写着:“用于初发火情的灭火,融灭火、防卫功能于一体,射程20米,灭火距离2~15米,可连续换弹发射,冲击力极强,当油类、气类、电器、车辆等发生火灾时对准火源开枪,可瞬间灭火;当遇到歹徒劫持伤害时,对准歹徒开枪,可将其击昏,失去抵抗能力,是汽车、商店、银行、机关、学校、家庭必备的灭火和防卫器材。”

真有那么大威力吗?售货员说:“那当然,威力可大了呢!十几米内可以将人击倒。”

记者又走访了附近的三四家商店,货架上都有这种“消防手枪”,售价从350元~1500元不等。一家商店还将产品广告立在了大门口。

批发商:都卖挺长时间了,没人管

从店主口中得知,目前有专门做批发这种“消防手枪”生意的。

按着他的指点,记者来到了南岗区光芒街上的一个大院。看不到任何招牌,院内一个正在修车的师傅听说有人要买“消防枪”,告诉了一个房间号。按门铃后,记者进入了二楼的一间屋子,一个中年男子马上迎上来。

交谈中,中年男子极力向记者推销他们经销的几款“消防手枪”,称他家的这几种产品材质好,子弹火药用量多,威力非常大。还说“现在谁买这玩艺是为了防火呀,都是为防身用的,那最好就用大火力的!”

记者问:“公安机关允许经销这种产品吗?”

中年人说:“你就放心吧,从来都没人管!我在这里卖了几年了,不论是警察,还是消防局的,都没人过问,因为这毕竟属于消防产品嘛!如果说它有杀伤力,那菜刀还能砍伤人呢,不能因此就不让卖菜刀吧!?”

不过,当问到能否携带这种枪坐火车、飞机出行时,他说,飞机肯定不行,坐火车通过安检时加点儿小心就是了。

有关部门:这是一种新型产品,目前尚无禁售规定

提到“消防手枪”,一位出租司机说,这种枪的威力那么大,说能击昏歹徒,可落到歹徒手里也会伤着好人啊!半年前他的一位同行就被持这种枪的歹徒打劫过,所以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干预,即使不是全部禁止销售,至少也应该限定一下消费人群吧!

记者电话采访了哈尔滨市公安局危管科。一位女同志说,他们也曾经接到过一些关于这方面问题的反映,并询问了上级部门,这种器械虽然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公安机关却并无禁止销售的规定。

省公安厅的一位郭姓警官也认为,按照枪的定义,这种“消防手枪”还算不上枪械,但如果它确实与枪很相像,属于“仿真枪”之列,那么就应该予以清理。现在一些生产厂家利用法规空白和人们的好奇消费心理推出了许多新型产品,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公安机关不好界定。

那么,消防部门如何看待这种特殊的灭火器械呢?哈尔滨市消防支队秘书科的一位同志答复说,目前国家对消防器材的外形制作并没有特殊限制,因此算不上违规。

一位学生家长对此很担忧:现在警方连儿童玩具中的仿真塑料手枪都收缴呢,这么危险的东西怎么能让随便卖?如果流到了青少年手中,说不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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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部从今年6月以来,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到十月中旬结束。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说,目前公安部门收缴的非法枪支来源有三个:一是偏远山区、牧区林区,群众手中持有的各类民用枪支,不符合《枪支管理法》配备资格;其二,非法制造买卖的各种非制式枪支;其三,少数走私入境的非法枪支。“这次收缴的枪支中有少数是制式军用枪支,多是走私入境、非法流散社会的。”

二、乱用枪式灭火器抗拒执法

《华商报》2002年11月11日

西安市一综合执法队在执行公务时,与被执行者发生争执,谁知对方竟拿出一把“手枪”冲地上放了一“枪”,执法队员们暂时退让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后经证实才知虚惊一场,原来“手枪”是一种枪式灭火器。据了解,这种“手枪”是一种电子干粉灭火枪,采用电子打火,一般用于车辆、银行、宾馆、饭店等。

三、手持枪式灭火器楼道抢皮包

《半岛晨报》2004年11月18日

一名持械劫匪跟踪并抢劫一妇女装有近8万元人民币的皮包后拼命逃跑,瓦房店市工商、地税、防疫站的3名工作人员挺身而出乘车追赶,将其擒获。

经审,葛某还交代了两起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11月10日23时左右,葛某从市内打一辆出租车来到了瓦房店市六中附近的山上,用枪式灭火器威胁抢走了司机徐某100多元钱。三天后的晚上,葛某在同一个地点又抢劫了另一出租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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