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9月16日第十二个“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出公告,到2007年7月1号,我国将完全淘汰氟里昂和哈龙的生产和消费。
公告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任何企业不得生产以氟里昂为制冷剂和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不能使用氟里昂作为清洗剂;从2007年5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销售和进出口以氟里昂为制冷剂和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
消耗臭氧层的物质主要是指在家电制冷、灭火剂等行业中应用的氟里昂和哈龙等化学品,目前美国和欧盟已经完全停止了氟里昂、哈龙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贸易,而我国的生产和消费较多,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改善这方面的情况。到2005年底,我国的氟里昂生产量比1997年下降了63%,消费量下降了74%。目前,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替代品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李新民:现在替代品的生产情况良好,价格也在走低,明年完全淘汰氟里昂和哈龙没有太大障碍。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