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透露,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加强消防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对因消防安全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
该意见提出,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每半年督导一次消防工作,在年终组织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范围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社区)和安全生产等考评序列;对发生特大火灾或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内蒙古建立健全消防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不力的,涉及消防安全事项未按要求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该意见还明确规定,对行政干预消防执法工作或火灾隐患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