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唐县新建成十座市政公共消火栓,并经消防、建设部门验收后正式交付唐县消防队使用,从而填补了唐县县城区域内无公共消火栓的空白。
为解决发生火灾后取水难问题,提高县城抗御火灾的能力,唐县县政府于2006年年初即批准了县公安消防大队提交的建设公共消火栓的报告。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县政府于2006年4月7日召开“唐县消火栓建设暨春季防火检查动员会”,决定采取“政府出一点,社会集一点”的办法,由政府出资6万元,由公安、建设等行政单位及较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资8.4万元,总计投资14.4万元,利用单位水塔供水建设十处公共消火栓。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施工,由县消防大队负责技术指导,建成后交付县消防队使用。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唐县消防大队积极协调唐县建设局实地查看县城的主要街道,并走访有关单位,本着“水源充足,方便取水,重点保护”的原则,决定在唐县县医院、唐县中医院、唐县建设局、唐县兴华大厦等十个单位的临街位置建设消火栓。自2006年4月中旬即开始紧张施工。在建设中,唐县大队逐处查看,严格把关,终于在六月上旬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十处公共消火栓的建设任务。
这项工作的完成,有效解决了发生火灾后消防车无处加水的老大难问题,基本能够满足唐县县城区域内的消防用水,为更好地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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