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日,海南省施行消防产品信息登记公告、供货证明制度,建立、推行消防产品信用体系,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障建筑工程消防产品质量,逐步建立起统一、诚信、竞争有序的消防产品市场。
据了解,从2006年3月1日起,凡在省内生产、销售(代理)维修、安装消防产品的单位均需到海南省消防总队建审处申报登记经营消防产品信息,经总队对产品资料核实后,在“海南消防产品与施工信息查询系统”及《海南消防》杂志等媒体上予以公告。
据悉,海南消防产品与施工信息查询系统是海南省消防总队为适应行政审批工作改革,加强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为工程建设单位等社会大众提供及时准确消防产品信息服务的有效手段。该系统除逐步建立在琼生产、销售消防产品资料数据库外,还将定期公布国家及该省消防产品抽检及查处信息,通过优质消防产品推荐制度和劣质产品黑名单制度,逐步建立全省消防产品社会信用秩序,引导行业自律,单位自警,促进消防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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