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一份资料显示,春节期间(1月28日到2月7日),全市家庭(居民)发生火灾32起,平均一天4起。大火无情,最终造成的结果是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以及被大火烧去了新年的好心情。虽然这些火灾最终都由消防部门扑灭了,但造成的损失已成事实。用什么样的方法能最大限度避免损失的扩大呢?
中央电视台最近播出的一期节目中指出,家用消防器材的“入户”,可以大大降低火灾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于是,本报记者对兰州消防部门、消防器材店、市民家庭进行了调查,发现家用消防器材自备家庭在兰州为零。
现状
应把消防器材看成必需品
消防灭火,在一般人眼里,那是消防部门的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人们往往先急忙逃生,同时拨打119报警,然后就是等待、再等待。殊不知,从火情初起到火完全着起来大约需要3至5分钟的时间,如果家里有一些简易的灭火器材,在这段时间内完全可以将火情控制住。
“家里能配备消防器材肯定是好的。”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王永定副支队长在谈到家庭是否应该配备消防器材时肯定地说。数据显示,居民家庭火灾占我市全部火灾的70%以上,比例非常高。老的居民楼不说,现在一些新的居民楼也有很多没有配备自动报警喷淋系统。如果家庭火灾发生之初,居民在报警的同时,用自家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将会大大降低损失。“不过,前提必须是火势小,而且有畅通的撤离通道才能自行灭火,假如火势已经非常大,不易控制,那还是要提前撤离。”王副支队长强调说。
据了解,居民家庭火灾原因主要有:“用气操作不当”、“粗心用电”、“人为造成”等。这些火灾一般来说,起火之初,假如及时进行扑救,火势都是可以控制的。但因家庭没有消防器材,电话报警之后只能等待消防部门来灭火。耽误了最佳灭火时间不说,消防队在赶到现场之后仍会受到很多方面的制约,例如消防栓没水、消防通道不畅等。
王副支队长说,对于家庭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法》没有专门的规定,相关技术规范中对此进行倡导,但不具有强制性。从现状看,让家用消防器材“入户”,无疑是降低火灾后果严重程度最有效的手段。
调查
别让“自救”演变成“盲目自逃”
记者在张掖路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并提出三个问题:“家中有没有消防设备?”、“会不会使用消防设备?”、“知不知道去哪儿能买到家用消防设备?”结果令人失望,接受记者采访的14位市民没有一家有消防器材。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可以在哪里买到适合家庭使用的消防器材,有的人甚至说“去消防队买。”兰州市某事业单位上班的赵先生说,失火了首先应该逃离现场,然后报警。自己救火太危险,和财产相比,还是人的生命重要。持这一观点的人占接受采访比例的80%以上。
当记者问,万一着火该怎么办?市民们给出以下答案:“有119啊”、“泼水呗”、“自己平常多注意点儿,不会着火的”。除了这些消极的答案,没有一个人说出,在失火之后会根据情况进行有效自救。
家用消防器材市场冷淡
在邮电大楼附近的几家消防器材专营店,记者看到,一公斤的干粉灭火器,两公斤的二氧化碳灭火器,比较先进的水系灭火器,以及不同规格的灭火毯等适合家庭用的灭火器材都有出售,但没有明确的专柜。几种灭火器材的价格在30元到60元不等。相比来说,水系灭火器最为环保,但价格也相对高一些,而且不能重复使用。
甘肃宏庆消防设备工程公司负责人韩先生说,没有必要设专柜,因为个人购买的人太少了,即使现在有些家庭配备了消防器材,那也是所在单位一次性购买的。兴陇消防公司的祁先生说,他经营消防器材已经一年多了,还没有遇到一例个人来购买消防器材的。
原因观念滞后消费水平低
分析家用灭火器材遭冷遇的现状,王副支队长认为,家里面应该自行配备一些简易的消防器材,比如灭火器、救生绳、消防斧等,花费不大,有备无患,万一火灾发生,这些东西就可以派上大用场。百来元的花费,再了解一些简易的消防常识,有时就可以避免几十万元的损失,甚至避免生命危险。但是现在兰州人显然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这主要是因消防观念淡薄以及消费水平达不到而造成的。
人们一般买商品都是为了使用,灭火器则不是,所以人们想,不是为了使用,买它干嘛?由于认识不到位使许多居民在主动消费消防产品上还是一片空白。然而“宁可一生不用,也不可一日不备”,随着家庭居住功能的丰富,特别是家用电器的增多,产生了许多非规范化操作电器的行为,埋下了许多家庭火灾隐患,让许多家庭因为火灾造成了成千上万甚至几十万元的损失,如果有一个家用灭火器就能够避免这些损失,何乐而不为呢?那么,是不是家庭消防器材价钱太高,而阻止了人们主动消费的需求呢?答案不是绝对否定的。从记者走访的情况来看,不论是哪一种家用消防器材,价格都不是很高,有的还可在重新灌装后反复使用。
所以说,要让家用消防器材“飞入寻常百姓家”,还是要提高认识,从观念上根除旧有的消费习惯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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