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市环境,切实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市红卫社区棚户区实施消防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05年10月起,对市红卫社区棚户区(东临百胜巷、西临贺八巷、南临横巷子、北临城东房管所围墙)按消防要求进行整改,拆除棚户区内所有房屋。
二、市红卫社区消防整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拆迁新建过程中的有关具体工作,解决安置补偿中的实际问题。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工作。市规划局负责认定违章建筑,提出规划要点,下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工作。市房管局负责做好拆迁计划和方案的审定工作,指导监督拆迁公司依法实施拆迁。
三、武陵区政府、市房管局在拆迁中应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市自来水公司、城区供电局要切实保障消防整改中的供水、供电。
四、市红卫社区消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委托有拆迁资格的单位,依法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做好有关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五、广大户主及产权业主应从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配合消防整改工作,及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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