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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防——爱尔兰消防服务概况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5-10-24 07:53 出处:福建省消防总队莆田支队荔城大队 作者:揭友坚编辑:@iCMS
爱尔兰消防大队的种类 爱尔兰消防服务由地方政府(郡议会)组织。爱尔兰共有37个消防权力机构,分别为郡议会级,郡级市级(大城市),自治区级,和(大型市、镇)市区委员会级。

爱尔兰消防大队的种类


爱尔兰消防服务由地方政府(郡议会)组织。爱尔兰共有37个消防权力机构,分别为郡议会级,郡级市级(大城市),自治区级,和(大型市、镇)市区委员会级。


一般来讲,郡议会仅设立业余消防大队——雇用志愿消防员,郡级市的自治区和市区委员会往往同时雇用专业消防员和业余消防员。


爱尔兰没有地方政府级(郡议会和/或自治区)以下的消防大队,比如地区级消防大队,消防大队为更低级别的地方政府(区议会)提供服务。国家政府参与消防工作的顾问、立法及公共政策的制定,而地方政府仅负责在当地实施相关的国家政策。


消防服务组织


对于不同地区所需的消防设备数量以及消防员人数,爱尔兰没有明确的标准。该国通常将消防大队设立在规模适当的市镇,形成了一定的消防网络。


消防设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排水设备和专用设备,包括:高空救援车辆(液压升降工作台和转台云梯)以及紧急装备供应车。其他专用设备包括:运水车、救火泵车和快速截击车。


消防大队使用的救护车仅仅是都柏林消防和紧急救护车服务的一部分。


其消防设备与装置符合英国国家标准。


其消防任务包括:救火与救援、公路事故以及危险物料处理。


消防权利机构简介


爱尔兰拥有29名消防总长和37个消防权力机构。


消防权力机构是地方政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都柏林消防大队正是爱尔兰政府最大的消防权力机构,拥有11个专职服务消防局、4个业余服务消防局以及800多名消防职员。


消防总长负责指挥县长/市政执行官和地方委员会通过消防权力机构的县/市工程师为当地公众提供消防服务。


消防人员安排:


爱尔兰消防人员分为三个级别:


1.消防员2.初级消防官员3.高级消防官员


1995年爱尔兰消防人员级别如下所示:


1.消防员


爱尔兰消防员分为两个等级:乡村业余消防员、城市职业消防员。


业余消防员


业余消防员由地方政府招聘,并就职于该地区,申请者必须满足招聘条件中对居住地的要求,并能够随时参加救援。近年来对消防员的招聘工作越来越难,这是由于雇主要求消防员能够随时,而不是定期参加火场救援。无论在家中还是在现任工作岗位上接到紧急火警寻呼,消防员必须在五分钟之内赶到消防大队并架设好消防设备。


专职消防员


专职消防员通过在日报上刊登广告招聘,招聘过程比较复杂,包括:资质测试、两次面试和体能测试。该职位的竞争相当激烈,最近一次都柏林对20个空岗的招聘吸引了2500多名应聘者参加。专职消防员随时在岗,实行轮班制,在接到火警警报一分钟之内轮流到场。在专职消防大队,每五名消防员中随时安排一名人员值班。


2.初级消防官员


初级消防官员从消防员中选拔,需要通过在指挥、控制和管理方面的培训。初级消防官员起初仅领导消防队员,提升后领导整个消防局。都柏林拥有应对各种危险的消防大队,其中级别最高的初级消防官员和级别最低的高级消防官员均为政务专员,其聘任实行轮班制。他们不参与火场救援,仅负责火场指挥工作。需要指出的是政务官员这个职位对都柏林消防大队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


都柏林消防大队对初级消防官员的提升没有国家性的法定测试,然而最新引进的提升体系却包含了一些其它方面的条件和测试。


目前,工会正在商讨如何将初级消防官员提升到更高的级别,最后至消防总长的职位。然而这一职位要求初级消防官员必须获得工程学或建筑学学士学位。


初级消防官员既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业余的,这取决于他们所在消防大队的工作情况。


3.高级消防官员


在爱尔兰大部分地区,该双重录用体系(two-tierentrysystem)适用于拥有工程学或建筑学学士学位的高级消防官员。一些不符合上述学历要求的高级消防官员职位被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所取代,然而,为这些毕业生提供足够的培训,尤其是现场训练成了一大难题。消防服务委员会需要对其进行现场训练。目前,爱尔兰、英国莫顿因马什消防学院和丹麦哥本哈根消防学院已经提供了这项训练。


为高级消防官员提供这项培训的困难是:严重的火灾事故在乡村一般很少发生,然而在城市却频频发生。乡村消防权力机构很难为消防官员提供足够的现场训练机会,因而,模拟现场成为消防官员训练的一种普遍的方式。


爱尔兰拥有大约2000名业余消防人员,其中包括大约400名消防官员;1055名专业消防人员,其中包括235名消防官员;此外150名高级防火官员,其中包括管理消防工作的消防总长和专门防火官员。


业余消防人员人数占爱尔兰消防人员总人数的60%。


训练系统


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权力机构有责任为在职消防人员提供培训。


目前的消防服务培训有两种方式。


第一,消防权力机构直接为当地新兵消防员提供入职培训和呼吸器使用培训,也有一些专职消防大队将新兵消防员送往英国消防大队培训中心进行培训。


第二,1981年制定消防法之后,环境部长成立了消防服务委员会,专门为初级和高级消防官员以及消防员提供全国性培训,为全国所有培训中心的初级消防官员提供一系列课程,而高级消防官员的课程在英国和丹麦进行。此外还包括在都柏林市中心的防火进修课程。


值得一提的是,爱尔兰没有全国消防培训中心,也没有安排正式的火灾安全工程学本科和研究生课程。


高级消防官员必须拥有工程学本科学历。目前,消防服务委员会正在对整个教育体系进行调查,以提供由工程人员和专职消防员发展到高级消防官员的双重途径。


经济支出


消防服务支出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i)收益性支出(ii)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是指提供消防服务所需的支出;资本性支出是指购买新的消防设备或厂房所需的支出。中央政府同意为地方消防权力机构承担所有资本性支出。


在此期间,爱尔兰共创立或整修了81个消防局,购买了286套消防设备(其中大部分是从英国购买的二手设备)。此外,在过去的5年内还购买了计算机辅助动员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


据统计,1996年全国消防服务支出总计7660万爱镑,其中7150万爱镑的收益性支出由地方政府提供,500万爱镑的资本性支出由环境部提供。(1997年的支出总计7460万爱镑)。


据统计,1996年消防服务资本性支出是经常性支出的7%。资本性支出是资本帐户与往来帐户余额的总和,这一支出所占的比例从80年代中期的16%降低到90年代中期的6%-7%;消防服务总成本在国民生产总值(GNP)中所占的比例也从0.25%降低到0.22%。


很显然,自1984年起,地方政府在收益性支出方面的投入明显增加,相反,在资本性支出方面的投入却明显减少。虽然政府在消防服务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但该项资金的需求量却似乎在逐年减弱。比如,1995年环境部在消防服务方面投入的资金总计450万爱镑,占其资本支出总额(70900万爱镑)的0.7%。


1987年,爱尔兰政府为了恢复国民经济,对经济现状进行调整,从而大大削减了其资本支出,在消防服务方面的支出也不例外。消防服务方面的资金投入与道路和卫生服务方面的资金投入不同,后者由欧盟参与融资,因而造成国家在消防服务方面的投资积极性不足。随着90年代国民经济的复苏与壮大,资金总额在国民总产出中的比例有所下降。比如,如果1995年的消防服务资金投入比例保持与1985年比例持平(资金投入总计的12%),那么所需投入的资金应该是850万爱镑,这个数字是现有水平的2倍。


2001年1月29日,爱尔兰环保部长诺埃尔·登普西做了一系列有关消防服务的重要声明,他指出:2001年消防服务资金投入最多他准备对爱尔兰的消防服务进行视察并且在下议院会议期间公开发行事故清单许可(LicensingofIndoorEventsBill)。


消防服务资金几乎增长了一倍:


2001年的资产配置为1500万爱镑,达到历史最高纪录。环保部长诺埃尔·登普西说,“这个数字比去年增加了700万爱镑,这说明消防资金投入比1997年同期增长了220%。


结论


爱尔兰的消防服务资金是由地方政府从其拥有的物资中按照每日的费用提供的。地方政府的物资包括三部分:


(i)国家拨款


这项资金提供给每个地方政府,其金额取决于地方税率的增长幅度。


(ii)税率(地方税)


税率由地方政府按照每年的经营状况征收,作为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市区权力机构更是如此。


(iii)服务收费


一些地方政府对消防服务部门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收费,比如烟囱火灾以及一些特殊服务等。然而地方政府对特殊服务的收费并不返还给消防服务部门,在一定意义上,这些收费是政府资金投入所获得的回报。


1995年地方政府的资金来源大体上可细分为:政府补贴占41%,商用房产占26%,商品和服务收入占33%。和其它地区性服务相同,大部分消防服务资金由中央政府进行拨款。


预算


消防权力机构的预算方式与其它地方政府相同,并且提供地方政府所能提供的所有服务。具体预算方法、时间安排和形式在拥有法律效力的1946年公共机构规则。


(ThePublicBodiesOrder1946)中已有所规定。其中规定了在整个财年中预算的配制与监控方式、地方政府如何编制财务报告、将财务报告分别上交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时间。薪水和工资预算占有相当高的比例。都柏林消防大队薪水和工资的预算大约占其预算总额的80%-85%,剩余部分是营业成本预算,包括:租金、取暖费、保险费、汽油/石油费用以及车辆维修费。


消防服务委员会在培训和教育方面的预算大约达到20万爱镑,这笔预算主要用于资助消防服务部门的消防官员培训。消防服务委员会的该项预算已经过美国能源部批准。


消防服务部门对其所在的地方政府承担经济责任。地方政府负责选拔人才,以及定期向中央政府上交财务报告。


消防权力机构既为附近地方政府所在全部或部分地区提供消防服务,也在事故发生时互相协助。一些地方政府与其附近的地方政府在服务收费方面达成协议。一般情况下按照事故发生次数收费,有时每年收取固定的费用。


服务特点


爱尔兰消防服务特点


·地方政府负责为其所在城/县提供消防服务。


·消防服务是地方政府体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平均吸收地方政府50%的环保预算,其消防服务的提供必须考虑环境保护的因素。


·地方政府的消防总长负责指挥日常消防服务业务,而县长或州长负责在其管辖区域内提供消防服务。


·地方政府消防服务职能主要是行政职能,由政府管理者负责,但不参与制订第26节所示的“消防与业务计划”(Fire&OperationsPlan),该计划应由地方政府委员会负责制定。


环境部和地方政府只拥有对地方政府消防服务的顾问权,不参与工作视察,也不参与国家消防服务技术规范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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