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办公室透露,在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与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全区灭火器维修站点灭火器维修质量开展的检验工作中,全区15个州、市、地的所有灭火器维修站点维修的灭火器中的69家站点维修的67个批次的灭火器,其中合格的只有两个批次,不合格的65个批次,合格率仅为3%。
检验结果表明,所检灭火器的结构、水压试验、气密性3个项目全部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标志外观无水压试验值、水压试验值与灭火器筒体贴花公布值不一致、水压试验值无单位、维修名牌相互覆盖;二是操作机构保险装置的解脱力不符合要求;三是常温喷射性能存在不喷射、有效喷射时间不符合要求、喷射剩余率超标等问题;四是灭火剂充装量误差不符合要求。
对存在上述问题的灭火器维修站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已责令其停止维修业务限期整改,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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