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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破解“民消困局”尚需政府出手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5-08-23 08:05 出处:中国吉林网 编辑:@iCMS
近年来,吉林省农村的火灾起数一直占火灾总数的近百分之九十,而公安消防队都设置在城镇,对农村火灾往往鞭长莫及,所以大力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无疑是消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吉林省农村的火灾起数一直占火灾总数的近百分之九十,而公安消防队都设置在城镇,对农村火灾往往鞭长莫及,所以大力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无疑是消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吉林省的民间消防队到底有多少?存在哪些问题?如何作出政策安排来解决这些问题?这些问题正好链接成吉林省的“民消困局”,破解这个困局,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对这些问题应进行一番研究,出台一个政策性规定,解决这些困扰基层的难题。


吉林省民营消防队存在的一个共同的原因是,所在乡镇离城市过于偏远。由于这种偏远,城市中国家的消防队对于农民的防火需求,就产生了供给上的时滞——消防队无法在短时间内赶到火场,有可能丧失救火的第一时间。


谁都知道,消防对时间的要求是最高的,火灾通常是突然发生的,如果不能及时救火,小火可能会燃成大火,小损失就可能演化成大损失。就近就地成立一个消防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这种时滞,产生最大的灭火效应。近年来,各地民间消防队的大量出现正体现了这种需求。


另外,城市中人群生活、生产场所的高度集中,道路条件便利,也有利于消防队的合理布局,提升了消防救火的效率。与此相反,农村各种场所布局分散,在公共财政不大富裕的情况下,向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提供消防这种公共产品,不是效率最高的。换句话说,如果说向城市提供公共产品是最优选择的话,向农村提供则只能是一种次优选择。


其实,这样两个因素即使在美国这样一个发达国家也是存在的。美国规定,每个平均两千户人口的村镇须建立国家的消防队。但是,这个标准以下的村镇怎么办呢?美国解决问题的方法是,通过社区来举办民间的消防组织。即动员社区居民建立民间消防队,一方面州政府对这些民间组织给予部分财政支持,另一方面国家的消防机构也给予技术扶持。另外,这些民间消防队日常还承担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的职能,部分起着我国110的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吉林省一些县市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能够提供的只能是某些公职人员的日常开支,在提供其它一些公共产品的时候就显得有心无力了。但政府在无力提供一些物质的公共产品的时候,还是能够提供另一种公共产品的,这就是制度安排。比如可以出台支持民间消防机构的规定,对民营消防队的创建条件、身份、运营保障等生存难题给以清晰的规定,在暂时无法获得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可以让其合法地自谋生路。


吉林省部分县市民间消防组织比较成功的案例说明,如果政府措施得当,民间消防组织是可以存在的。这里最关键的因素在于政府的作用,因为消防是公共产品,如果政府不能充分提供公共产品,那么它就应该提供制度安排——公共政策领域的事情,该出手时政府就应该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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