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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限制申报:部分建筑商面临洗牌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5-07-05 08:19 出处:慧聪消防网 编辑:@iCMS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透露,该市在全国率先实施消防验收限制申报制度。凡提交虚假资料报验的建筑单位,1~12个月内不得就同一建设项目再次申报消防验收。一些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将因此而受到沉重\"打击\",部分中小建筑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透露,该市在全国率先实施消防验收限制申报制度。凡提交虚假资料报验的建筑单位,1~12个月内不得就同一建设项目再次申报消防验收。一些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将因此而受到沉重"打击",部分中小建筑商将面临“洗牌”的风险。


验收合格率过低、复验过频成为制改动力


据重庆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周崇敏介绍,长期以来,消防部门对建筑项目的审核验收都是“随叫随到”,只要建筑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消防部门就必须前往验收。因为对验收不合格者并无限制措施,导致部分报验单位提交报验资料不完全,甚至有人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资料。


据统计,2003年和2004年,重庆市建筑消防报验一次性合格率仅为20%和33%,今年的1~5月,报验一次性合格率为42%,其中,涉及现代消防设施设备的一、二类高层建筑一次性合格率不足5%。部分建筑报验次数甚至多达20多次,消防部门作了大量重复工作。


设置五条“高压线”任你不敢越“雷池”


重庆市消防总队技术处人士说,所谓消防限制申报,即指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自检验收合格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的,一旦被公安消防机构发现存在以下五种情况,将在1至12个月内不得就同一建设项目再次申报消防验收(视情节轻重)。


五种情况分别是:


一、建设工程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却签署自检验收合格意见的;


二、未经审核批准,擅自更改设计,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却签署自检验收合格意见的;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系统功能尚未调试开通,不能正常投入使用,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却签署自检验收合格意见的;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土建工程尚未施工安装完毕,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却签署自检验收合格意见的;


五、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填报虚假合格自检验收报告,蓄意欺骗公安消防机构的。


验收弄虚作假房地产商遭通报


重庆市消防总队有关人士还通报了消防验收中存在“乱改图纸”、“擅自增加建筑面积”两家弄虚作假的房地产企业,分别是重庆广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太子房地产有限公司。“消防验收限制申报制度实施后,可能使部分房地产商在限制期内不能交房,会引起购房者的退房,房地产商还要为此支付高额的违约金,由此引起资金链条断裂,带来资金周转上的困难。此举对房地产业的冲击力度目前还不得而知。”一位业内人士对此满怀担忧。


据了解,重庆广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北碚丽锦花园二期二组团PQ、R、S、U、T、V栋工程,存在着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更改原设计,将7栋楼顶的跃层全部改为平层,将三个单元的架空层改为住宅,其中S栋由18跃1层改为了20层,增加面积约800平方米。而重庆太子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建新西路人防二期工程,未经审核擅自变更消防设计,增设技术夹层约1200平方米。二者的行为都为消防安全埋下了隐患。


[稿件作者:重庆消防总队 孙建和王兴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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