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全省危险品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在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日前,徐州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出台《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明确了处置原则,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指导,属地处置;明确分工,各尽其责;科学决断,确保安全的原则,保证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救援工作高效、快速、有序的进行。消防、交巡警、治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实施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交通管制、交通分流、危险品转运等工作。
《预案》明确规定了现场处置程序。一是接处警。接到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报警后,要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同时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向消防、交巡警、治安部门通报情况;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险品名称、性质、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爆炸,现场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序,迅速启动处置预案。二是信息报送。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市局报送事故信息;发生在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的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应及时向交巡警支队总值班室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报送事故信息;市局总值班室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值班领导和省厅汇报事故信息,向安监部门通报情况;消防、治安部门查明危险品种类、状况及已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情况后,立即向市局报送事故信息续报。三是现场前期应急措施。第一,现场抢救。按照科学组织、合理分工,先救人后救物,抢救与求援并重,注意保护现场的原则进行;抢救受伤人员,在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及时将受伤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按照救护操作规范,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组织人员疏散时,要注意向上风方向和较高地势撤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疏散方向错误或相互碰撞、践踏而引发次生灾害。第二,危险物品和车辆抢救。通过询问驾乘人员、观察泄漏物、查阅文字资料、查看标志符号等方式,判明危险物品名称、性质,按照《常见危险品特征及先期处置方法》,采取应急措施,控制险情,并迅速疏散现场人员到安全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或物品移到尽量远离人群、建筑物、高压电线的空旷地带。在爆炸发生时,应立即选择在土堆、树木和建筑物后方就地卧倒,并用手护住头部/第三,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道路条件、交通事故性质、危险品和车辆的危害程序等情况,采取交通管制、现场警戒等手段,为现场处置创造必需的交通条件,防止危险品泄漏、爆炸危及现场以及区域的安全和连续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和财产损失的进一步加重。第四,现场抢险。赶赴现场的公安、消防等部门人员,在处置指挥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会同有关部门完成现场的人员、车辆、物资抢险工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征调施救车辆,清理通道,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参加抢险、救援的车辆、设备、专家顺利进入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第五,现场勘查与清理。现场处置完毕后,消防、交巡警等部门配合环保、安监等部门对现场实施洗消,组织人员清理现场。
为确保《预案》落到实处,市局从加强日常建设和培训、装备建设、自我保护等四个方面对参战单位和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单位应加强日常的建设和培训,进一步细化本部门、本辖区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不断提高信息处理的效率和协助参与指挥处置的能力,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保证在发生后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进行有效处置;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专门的防护装备,并保持性能良好,保证随时能够调用;三是出警人员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树立全局意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多警种联合作战的优良传统,在现场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行动;四是参战人员要注意加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参战人员应急处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业务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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