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列入汕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项目共24项,其中法规草案项目(包括特区法规和地方性法规)9项,规章项目(包括特区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15项,内容涉及环保、教育、城市管理、电力保护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立法工作座谈暨立法培训会议获悉的。
据悉,汕头市政府拟作为正式项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项目共5项:《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修正案)》、《汕头市学校用地保护规定》、《汕头市查处窃电行为条例》、《汕头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其中《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已于今年4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作为预备项目,需进一步调研论证,待立法条件和时机成熟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项目共4项:《汕头经济特区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条例(修正案)》、《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汕头市消防条例》、《汕头市专利管理条例》。
列入立法计划由汕头市政府发布的规章项目共15项,包括《汕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汕头市无居民海岛及周围海域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汕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等,其中属国家和省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却是城市管理的热点重点问题,有必要制定规章的有1项,是《汕头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此外,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市政府还开展涉及行政许可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决定对40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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