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背景
自去年10月起,陕西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和陕西省城市经济调查队联手采用直接入户、当面访问、问卷了解等方式,首次对全省各地市1000户城乡居民家庭和300名城乡在校学生进行了调查,内容包括对消防安全的关心程度、对做好消防工作的看法、公民消防知识与消防意识测评、消防知识获知渠道等诸多方面。
核心数据
67%的被调查者对消防安全工作表示关注;
65%的人不知道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76%的人不能正确处置已发生的火灾;
88%的人表示发现火灾会及时报警;
64%的人表示愿意“无偿为报警提供服务”。
农村居民更关注消防安全
调查显示,经过消防宣传,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消防法制观念有了提高和增强。问及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注度时,有67%的被调查者回答“关注”,并且农村居民对此的关注度高于城镇居民,男性关注度高于女性。同时,有62%的居民“愿意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有88%的人表示“发现火灾会及时报警”,64%的人表示愿意“无偿为报警提供服务”。
76%的被调查者认为“公民享有消防安全知情权,政府和消防部门要保障公民行使这一权利”。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的现象,50%的人认为“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消防安全管理不善而发生火灾的单位,有相当多的人选择了应追究“肇事者”、“单位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员”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大多数人不能正确处置火灾
针对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防火、灭火技能等调查结果显示,常识薄弱、技能匮乏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观。调查中,有65%的居民不知道消防队救火“不收费”。在回答“发生火灾如何处置”时,仅有24%的人能正确回答,绝大多数人不知道正确的处置方法。
另外,对发生火灾应该立即报警、谎报火警可能会被拘留、家庭应该有失火逃生计划和物资准备、家庭装修应考虑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初起火灾如何扑救、身上着火如何处置等消防基础性、常识性问题,有相当多的被调查者不能正确回答。
使用燃气灶不应离开
获知消防安全知识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此次调查提供了“电视广播、读书看报、开会学习讨论、消防演习、大型活动、专家讲座、学习培训、参观消防站、浏览网站”等诸多选项中,因年龄不同,公众愿意接受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方式也不同,其中人们最能接受的消防宣传方式是电视广播和读书看报。
调查结果显示,有相当一部分人有“乱扔烟头、用普通材料代替保险丝、使用电热器具和燃气灶具离开、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不注意安全出口”等不良行为习惯。居民希望政府提供电、火、油、气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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