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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火灾调查中对起火点的认定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5-02-16 10:17 出处:旺苍县消防大队 编辑:@iCMS
火灾调查工作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火灾调查工作主要有人员伤亡统计、直接财产损失核定、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责任认定。而火灾原因认定直接关系到火灾责任的认定。在火灾调查过程中,起火点对认定火灾原因有

火灾调查工作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火灾调查工作主要有人员伤亡统计、直接财产损失核定、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责任认定。而火灾原因认定直接关系到火灾责任的认定。在火灾调查过程中,起火点对认定火灾原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起火点认定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火灾原因的正确认定,起火点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是火场中最先起火的部位,而且是与发生火灾有直接关联的起火源、起火物、引火物及其它有关的范围。因此,我们无论是搜集起火源、起火物的证据及其它客观因素,还是分析研究火灾原因,都必须从起火点入手。这就要求我们火灾调查人员在火灾调查过程中,首先要准确认定起火点。


一、要具体分析过火严重的部位,不一定烧损严重的部位就为起火点。


在火灾场烧损严重不仅取决于燃烧时间长短、温度高低,而且取决于燃烧物质种类、数量、环境条件、灭火措施等诸方面因素。因此,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般应查清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后再进行确认:


1、查清火灾现场中燃烧物质的性质,其可燃程度与形成严重烧毁部位的关系。一是着火点相对较低的物质。如果某物质的着火点与其周围物质的着火点相对较低,它将先燃烧,当把温度升至其它物质着火点后,其它可燃物才能发生燃烧。因此燃点相对较低物质就会因燃烧时间长而加深这些物质及其周围物质的炭化深度,从而造成现场有几个起火点的假象。二是挥发性物质。在火灾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结炭最深的部位原先存放着挥发性物质,就必须根据客观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判断这部位到底是起火点,还是被引燃所至。


2、查清火灾现场中火灾荷载的差异以及其分布情况与烧毁严重部位的关系,是因最先起火而形成的严重烧毁状态搞清,还是因易燃物较多而形成的严重烧毁。


3、查清建筑物的通风情况对火势发展的影响,是否在这些结构的影响上,才造成严重烧毁状态。在火灾燃烧过程中,建筑物的通风情况越好,进入火场的空气就会越多,因此会使燃烧加剧,从而造成烧损严重的情况,形成局部烧损严重的痕迹。


4、查清反向热扩散问题。如果火在敞开的门、窗口底下开始烧起,空气进入建筑物的速度就会加快,因对流的燃烧气体和热空气在窗口前上升造成了特殊效应。于是火焰迅速上蹿至房顶再下沉到房间的另一侧。当热气流在房顶水平扩散时,室外进入房间的空气便在房顶与热气流之间形成一层冷空气隔离层。在一般情况下,这一过程将持续下去直至达到一种平衡状态,因而,在火灾的初期阶段,在平衡状态还没有形成之前,如果房间的另一端存有着火点很低的燃烧物,这些燃烧物便会燃烧起来而不留下任何由起火点蔓延至这一端的燃烧痕迹。倘若这时火灾被扑灭,火灾现场的迹象会使人产生错觉,而认为这是第二个起火点。


5、查清火灾扑救的先后与烧损严重部位的关系。扑救较晚的部位,未扑救的部位因其燃烧时间较长而且充分,所以其燃烧程度也较为严重。


6、查清起火时气象条件对严重烧毁处所施加的影响,如大风能改变燃烧的方向、燃烧的速度和时间,易造成假起火点的迹象。


7、查清烧损严重的部位火势蔓延方向。根据烧损的轻重程度来确定火势蔓延的顺序或将严重烧损部位定为起火点时,不论是烧得严重的部分,还是烧得特殊的部分,在局部上如果找不到其烧损物与其他部分之间的联系,不符合整体火势蔓延的规律(如火势蔓延的总方向),是孤立的与火势发展毫无联系的一个严重烧损的点,就不能根据它烧损的状况来判断起火点,因为它与火灾蔓延的关系不大。


8、查清易(可)燃、气(液)体的爆燃情况。一些易(可)燃、气(液)体的挥发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当被其他能量点燃时,会发生燃烧、爆燃或爆炸,其形成的破坏,其烧损程度最重的部位与许多因素有关,要具体分析。例如,爆炸后爆燃部位物体燃烧的比较均匀,炭化只出现在可燃物暴露在外的表面上。但漏点处的气体和液体继续燃烧,就使其附近的物体继续燃烧和受热,造成该部位烧损程度严重的假象。


二、起火点数量要根据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一次火灾都有一个起火点,而一些特殊火灾,由于燃烧条件、人为的故意行为以及其它客观因素,有时也形成多个起火点,因此在火灾调查过程确定起火点时,要根据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般形成多处个火点的火灾有以下情况:


1、人为纵火一般有有多个起火点。人为纵火,有时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对纵火的目标多处放火制造多处起火点。如对房屋,车间、仓库、堆垛等部位,用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等,在多处不同点连续点火,致使在每个被点燃点形成的燃烧痕迹基本相同,形成多个起火点,这也是纵火的火灾现场最明显的基本特征。


2、电气线路引起的火灾,一般能形成多个着火点。电气线路过负荷,通过的电流超过导线的额定容量,导线中产生大量的热使绝缘层达到其燃点而燃烧。由于电路过负荷电流作用于整个回路,使热效应产生于整个电路中。当电路保护装置失去作用时,可能导致导线在短时间内同时起火,若电路通过的某些部位具有可燃物,就有同时引起火灾的可能性,进而导致多处起火点。


3、自燃引起的火灾,易形成多个起火点。植物纤维类物质,如草类、棉花、粮食及煤堆等物质堆垛,根据其发生自燃机理和条件,有可能形成多个起火点。


4、大风天引起的火灾,也易形成多处起火点。露天堆场火灾、易燃建筑区火灾、森林火灾,由于大风的作用,不仅燃烧速度加快,而且形成飞火在较短时间内多处形成火点燃烧,最终连成一片,火灾后现场中呈现出多个起火点。


总之,在火灾调查过程,对起火点的认定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具体的工作,要根据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认定,不能根据经验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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