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我部勘察设计司。[详细]
新规:取消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的消防检查职能
新国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最新通知
主编解析解析了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 第7-722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电动车供电》GB/T 16895.36-2024
标准 | 今天起,一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9号
以消防等领域为重点,优化营商环境!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这些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
《淄博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