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提要]商家突遇火灾,顾客唯一的选择是迅速逃生,但某些商家为了避免顾客顺手牵羊或是逃单,不是大开店门放顾客逃生,而是逼客埋单后放行,类似南京这家商场的行为,在以往的媒体报道中并不鲜见。
"一看见外面冒烟,饭店的两个服务员就把卷帘门放下来不让人出去了,要求店内客人付了钱才能走……好不容易出来以后,想不到商场内好多门都自动上锁了,当时真是吓坏了。"今天下午六时许,南京市民郑先生带着一家三口在南京国际广场购物中心内的某日本料理店欢度周末,谁知商场失火让他们感受了火灾临头的惊魂一刻,更让他气愤的是,商家不管顾客生命安全,唯利是图让人心寒(8月11日中新网)。
商家突遇火灾,顾客唯一的选择是迅速逃生,但某些商家为了避免顾客顺手牵羊或是逃单,不是大开店门放顾客逃生,而是逼客埋单后放行,类似南京这家商场的行为,在以往的媒体报道中并不鲜见,今年6月30日,天津蓟县县城莱德商厦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16人受伤。也有媒体报道指出,火灾发生时,商场负责人曾将商厦一楼的大门封闭。目的也是怕顾客不给钱就走了。
这样的消息一曝出,商家往往会遭到公众舆论的一致谴责,但是这种基于道德上的指责,却难以经得住某些实际情况的考量,的确,灾难即将发生,没有什么能比人的生命更重要,挽救生命,把生命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是第一要素,但是,某些灾难后果又是不可预知的,随着救援的及时以及灾难本身的大小,其危害程度自然也不同,更不排除有时会虚惊一场,正如南京这家商场的"火灾",过火面积仅有一平米,而且经过消防部门的及时破拆和灌水处理,火情也被迅速扑灭,在这样的"灾难"面前,如果商家放任顾客"逃生",利益损失不可避免,结果可想而知,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不可能会有人出面为商家损失埋单,再从道德上谴责商家"唯利是图"或是"冷血",也难言公平。
诚然,像大型商场、酒店等建筑物内发生火警等灾难,人们无法预知其后果,只能往最坏处打算,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而商家除了按规定预留和标明逃生通道之外,法规制度并没有强行规定商家必须对顾客"免单"逃生,出于保护自己利益的目的要求顾客埋单放行既不违法也是情理之中,而且平心而论,无论是商家还是顾客都不希望生命受到危害,顾客急于逃生,商家也是想让顾客逃生的同时能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并且,在此情况下,顾客往往把结果想到最坏,而商家往往把后果往最好处打算,两种心态的不同,势必会有不同的行为产生。
对于在灾难发生时,某些商家"唯利是图"强拦顾客埋单阻止人员逃生的行为,我们不能再局限于道德上的评判和谴责,应当从法规制度上来为顾客修筑一条"逃生通道",在紧急情况下,商家不仅有义务敞开通道有序组织顾客疏散,为此所蒙受的损失也应当有相关部门承担起补偿的责任,诸如现在的高层商业建筑,某一楼层发生火灾,其他楼层的顾客人员势必也需要紧急疏散,但未必会受到灾难的直接危害,但在紧急疏散中势必会蒙受相应的损失,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制度上的解决,很难避免会有商家阻止顾客逃生的行为,就事论事而言,南京这家商场尽管是"虚惊一场",但如果得不到及时扑灭,谁也不能保证不会酿成大祸,如果商家再为顾客埋单阻止逃生,后果恐怕难以设想。
但是,如果商家出于道德考虑,敞开大门放顾客"逃生",商家注定会为这"虚惊一场"付出真金白银的损失,缺少法规制度的保障,让同处一楼的很多无辜商家为虚惊一场的损失自我埋单,这样的道德义务并不是每个商家都能承受的,仅此就谴责商家"唯利是图"或是"冷血"确实有违公平,因此还需要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为高层商业建筑修筑一条畅通的"应急通道",为商家在紧急状态下减免损失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笔者认为,高层商业建筑在紧急状态下不缺硬件上的应急通道,但缺少法规制度的保证,硬件上的应急通道未必能起到真正意义上的应急逃生作用,在现实的市场经济社会,法规制度保障的"逃生通道"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大门、台阶更具逃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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