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联合通报2011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况。
问题一:建设工程装修环节管理薄弱,图纸深度不够,存在擅自变更土建设计的情况。去年,出台了《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渝公发[2010]716号),部分装饰设计单位没有及时学习掌握文件精神,申报图纸资料缺项严重,设计质量难以达标。如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涪陵区金科世界走廊A区酒店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图纸存在未标注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未标注楼梯间乙级防火门,未在图纸中标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防排烟系统的点位等问题;同时,第五层装饰平面图中擅自增加房间改变原来的土建设计图纸,增加了建筑面积,造成该工程未能一次通过消防审核,擅自增加的部分也未通过当地规划部门的行政许可,经过反复修改,图纸质量才达到审核要求,给该项目造成工期上的延误。
问题二:部分设计单位对于重庆市的地方规范理解不透彻,无法确保工程整体安全性能。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50-054-2006)于2006年颁布实施。部分外地设计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片面理解规范条文,采用该规范进行设计时,往往选用个别有利于计算疏散宽度的条文来执行,对于整部规范中大型商业建筑需要设置矿物绝缘电缆、疏散楼梯需要设置防烟楼梯等其他条文不予考虑,造成大型商业建筑整体消防安全性能无法保证,工程设计图纸无法顺利通过消防审核。如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华润万家超市南坪协信店装修工程存在安全出口前未设疏散集散区,疏散通道宽度、部分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宽度不符合《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问题。湖北禾泽都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重庆合川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1号楼装修工程存在商铺之间隔断采用B1级装修材料;地下一层楼梯在首层与地下层的出入口处未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且未直通室外;地下一层11、14号楼梯和地上二层至四层的17号楼梯未采用防烟楼梯间等不符合《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问题。同时,部分设计单位在采用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50/5031-2004)进行设计时,未将建筑上层和吊层作为整体来确定消防用水量,出现消防水池容量不足的情况。
问题三:部分市外勘查设计企业未履行外地设计单位入渝备案登记手续,或承担的消防设计项目因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受到消防监督机构的行政处罚。特别是浙江华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攀技花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2011年均2次受到消防监督机构的行政处罚。
根据《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被上文通报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禾泽都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华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攀技花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入渝备案登记,不得在渝承揽工程设计业务。
问题四:部分工程工期安排不合理,工程根本不具备消防验收条件,工程尚未竣工就申报消防验收。部分建设单位对工程竣工自检验收重视不够,图方便省事根本不组织自检验收或自检验收时走过场,将根本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申报消防验收。如重庆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浙江快达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银都.滨江新城C1、C2栋建设工程,验收时存在管道井、电缆井、合用前室隔墙孔洞未进行防火封堵,消防电梯机房防火隔墙未完工,合用前室正压送风系统功能及水泵接合器供水功能未测试成功等29个问题。重庆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湖南蓝盾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融科城2号地块二期9、10、11号楼建设工程,验收时大量工程尚未完工,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正压送风、双电源切换、水泵接合器等功能均未测试成功,整个工程存在26个问题。以上两个工程因自检验收合格承诺不实,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限制申报,责令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再次申报消防验收。
问题五:部分施工单位施工水平低,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存在问题较多。部分工程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重视不够且施工水平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对质量把关不严,导致工程竣工后存在大量问题,施工质量低劣。如杭州建工集团重庆分公司施工、重庆建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双桥区龙景大酒店工程,验收时防火卷帘联动功能、应急照明功能、部分火灾探测器报警功能、消火栓主备泵切换功能、水泵接合器供水功能等均未测试成功,整个工程存在48个问题。重庆新鲁班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监理九龙坡区保利心语花园、春江花月小区、上方锦橙塆及綦江区水晶印象四个工程中,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导致工程不同程度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先后4次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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