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因债务问题,便指使他人两次潜入单位放火,潜逃10年后被警方抓获。
2002年,江苏省响水县某医院职工卢某,其因债务等问题,产生放火焚烧医院账册的想法。2002年6月初的一天,其指使李某(已判刑)到医院放火焚烧账册,约定事成后给付李某6000元报酬。2002年6月13日夜,李某携带汽油、大夹钳等工具窜至医院住院楼四楼,剪断四楼走道铁门上的挂锁,打开办公室,放火烧毁办公桌及桌内物品。因未达卢某想焚烧账册目的,4天后的凌晨,李某、郝某(已判刑)、方某(在逃)在卢某指使下,再次来到医院附近,李某等人携带汽油等工具至医院住院楼四楼,使用卢某提供的钥匙打开医院财务科档案室,将携带的汽油泼洒后点火。财务科档案室大火被消防人员扑灭,但档案室门窗、档案橱及账册被烧毁。
卢某因涉嫌犯放火罪,2002年7月25日经响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1年11月25日,响水警方将潜逃十年的卢某抓获归案。
近日,响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指使他人在医院放火焚烧公私财物,足以危害公安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且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卢某犯放火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卢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来稿单位:江苏省盐城市消防支队)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