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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至大年请市民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2-01-18 14:17 出处:重庆万州消防支队 作者:罗云辉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为给全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

慧聪消防网讯 为给全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近日,记者从重庆市万州区公安消防支队获悉,除夕夜、正月十五,该区消防官兵将进入二级战备,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确保全区人民平安过节。

看好禁放区平安过春节

以下区域被列为禁止燃放区:高笋塘街道办事处所辖城市社区,太白街道办事处所辖国本路社区、和平路社区、复兴路社区、青羊宫社区、孙家书房社区、桔园社区、白岩路社区、文化里社区、桂花社区;牌楼街道办事处所辖太平社区、搭马桥社区、牌楼社区、袁家墩社区;高笋塘、太白、牌楼街道办事处所辖滨江路外侧人行道(不包括外侧人行道)以内区域属于禁放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市场及其他人口密集的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加油(气)站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区域;医院、幼儿园、敬老院;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公、教学、科研场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区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消防支队提醒大家,绝对不能到禁止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一律依法实施拘留处罚,不留任何情面。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消防温馨提示

区消防支队提示,每年燃放烟花爆竹期间都是火灾高发时期,由于错误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灾害事故大量发生。群众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将烟花储存在密封的箱子里,最好锁上,放在干燥的、小孩和其他宠物够不到的地方。

请勿一次同时点燃两支以上的烟花。

不准自己制作烟花或者在制作好的烟花里面添加任何东西。

千万不要将烟花装在口袋里,烟花燃放时一定要在室外干净、空旷、没有可燃物的地方,不能在室内或者建筑物里面,最好手边准备一些水。

大风会影响燃放的效果,同时也会带来其他隐患,请密切注意风向。

小型烟花燃放时观众要远离10米,大型烟花燃放时观众要远离100至200米。

点燃烟花最好用香支,不要用明火。

不能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不能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

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城市雨水井盖、污水井盖、雨水箅子、化粪池和其他排水设施,以免引燃、引爆排水管道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气体。

同时,燃放烟花爆竹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喝酒后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慎用烟花爆竹,燃放时一定要有家长陪同。点燃时要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切记身体任何部位都不要正对烟花爆竹的燃放轨迹方向。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要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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