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在安龙县公安局2011年度工作表彰中,安龙县消防大队被评为2011年度公安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大队长勾清泉、排长孙林、战士林枝、李攀均被县公安局记个人嘉奖。通过此次评比和奖励,体现了县公安局党委充分肯定在过去一年中安龙消防大队的工作。
在2011年全年消防工作中,安龙消防大队扎实抓好社会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黔安二号”、“黔安三号”、“清剿火患”等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消除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建设活动,努力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确保了2011年火灾形势稳定。
2011年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6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49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64.71%,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6.1%。切实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共检查单位1047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85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4件,对存在火灾隐患的11家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临时查封,依法责令“三停”8家,上报县人民政府挂牌重点整治3家,罚款共计22.03万元,行政拘留1人。检查单位数量是去年的7倍,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是去年的15倍,罚款数额是去年的209倍。改写了多年来消防监督执法中无行政拘留的记录。(来稿单位:安龙县消防大队)
勾清泉大队长代表大队全体官兵表示,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在新的一年里做出新贡献,取得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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