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确保春节期间消防安全,2012年1月10日至16日,公安部消防局与警务督察局将联合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第三轮专项督察,此次督察将对30个省(区、市)前期未督察的市(地、州、盟)及所辖县(市、区、旗)进行全面督察。
此次督察的主要内容有以下方面:一、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外墙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建筑,落实禁止在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措施情况;在建筑醒目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的落实情况。
二、当地政府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职责以及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有关要求等情况;公安机关联合安监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部署春节、元宵等时段火灾防控情况。
三、各地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实施“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尚未排查整治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采取工作措施情况。
同时,公安机关实施“全警消防”,组织推进“清剿火患”战役情况;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公安派出所开展居民住宅区、小场所小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春节期间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除夕“零点行动”、群众性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场所消防安保工作部署情况等也在督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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