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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市13个消防大队签订“军令状”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1-11-18 08:32 出处:齐鲁晚报 作者:高倩倩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笔者从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清剿火患”工作,德州消防支队与13个消防大队签订了《“清剿火患”战役军令状》,确保冬季消防安全,“清剿火患”工作不达标,其他所有工作均“一票否决

慧聪消防网讯笔者从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清剿火患”工作,德州消防支队与13个消防大队签订了《“清剿火患”战役军令状》,确保冬季消防安全,“清剿火患”工作不达标,其他所有工作均“一票否决”。

据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介绍,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分别与13个县(市、区)消防大队党委签订了《“清剿火患”战役军令状》,全力确保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军令状”中明确规定,各消防大队要严格落实“十个百分百”指标,即社区排查率必须达到100%、村庄排查率必须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排查率必须达到100%、“九小场所”排查率必须达到100%、全省一般法人单位排查率必须达到100%、火患依法查处率必须达到100%、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率必须达到100%、单位员工消防培训率必须达到100%、建筑消防设施排查率必须达到100%、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率必须达到100%。

“清剿火患”战役中,严禁弄虚作假,必须实事求是地开展检查、录入和上报各项数据;严禁作风飘浮,必须深入、全面地实施监督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禁失职渎职,对该检查的单位必须检查,发现的火患必须记录,依法处罚。

“军令状”还明确,对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消防大队,按照战役奖惩规定给予奖励。对未严格执行“清剿火患”战役“六个必须”和“四个严禁”,未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的消防大队,实行一票否决,大队不得被评为先进大队,军政主官不得被评为优秀军政主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军政主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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