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在上海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房管部门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重点排查整治公房小区、高层住宅、动拆迁基地、住宅修缮工程等“四类场所”火灾隐患。
加强公房小区火灾隐患整治。
加强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三方协作,明确公房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每日治安巡查内容,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在前期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基础信息调查上,重点整治楼道堆物、擅自安装铁门隔断应急逃生通道,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不予修复等隐患突出问题。建立市局、区县局、房管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四级督查网络,对公房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不间断检查,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战役推进和隐患整改情况。
狠抓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
跟踪复查高层居民住宅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关停、不能正常运转等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整治自动消防设施及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高层建筑楼内应急逃生通道阻断、占用等突出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和同约定、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落实消防日常管理职责和维护、保养义务,切实提升小区安全防控等级。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解决积杂物、私家车停放挤占应急车道,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登高作业等现象,切实满足高层居民住宅火灾扑救和紧急疏散需要。多门联合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火患清剿无遗漏,特别是住宅小区地下空间违规住人、堆放危险物品等“隐性”消防违法行为,要当场督改直至隐患消除。
铲除拆房拆迁基地火患顽症。
组建拆房拆迁单位“清剿火患”工作小组,完善日常消防巡查管理制度,加强用电、用气、用油设施的整修维护,重点落实停滞基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整治工作。加强对房屋拆迁、拆除中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物品的管理,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和专人负责制度,同时,进一步优化拆迁基地沿街房屋、场地外立面的管理维护,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快拆除已经搬迁的空置房屋,不能及时拆除的及时进行门窗封闭,禁止出租、挪用,严防动态火患流入。对已经辟为停车场的空置场地,做好围墙封闭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配齐配足应急灭火器材,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严格住宅修缮工程防火措施。
加大住宅修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工程实施和施工单位履行相应消防安全职责,全力保障施工现场和住户居民消防安全。同时明确,新开工项目应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动火管理,严格动火审批,设立消防分区,并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管理监督,对消防等相关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应第一时间整改落实。
通知强调,各级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物业、修缮、拆迁、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清剿行动工作组,分片包干,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各区县房管部门要在依法整治的同时,书面报告本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市房管局;各区县房管部门、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拆迁拆房企业、住宅修缮工程实施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清剿行动基础台账,积极开展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市房管局将联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约谈督办、倒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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