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康剑正在忙着搭盖自己家的新房子。房子坐落在半山腰,康剑对其充满期待。提起当地推行的农房火灾险,康剑反复称其“真正惠民”。
康剑是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落雁乡落雁村的村民。2011年6月8日凌晨,邻居舒林家电线老化引起了一场大火,火势蔓延,殃及康剑在内的13户人家、22间房屋和4万余斤粮食被烧毁,9头猪被烧死,所幸没有人员伤亡。康剑家的老房子在这场大火中付之一炬。慌乱之余,康剑迅速联系了乡政府,乡政府干部马上联系了人保财险盐津县支公司。火灾发生4个小时后,该公司经理陈银带着理赔人员到达现场,仔细查勘后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属于农房火灾险的赔偿范围。不久,康剑及另外9户投保农户每户获得了5000元的赔偿。
政府搭台保险唱戏
农房火灾险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配套措施之一,推出有其背景。据统计,仅2000年-2006年,云南省就发生农村火灾5361起,死亡563人,受伤393人,直接财产损失1.26亿元,农村火灾起数占全省火灾总数的50%以上,不少农户因火灾返贫,影响了农村的基本稳定。
2007年9月,云南省公安厅、民政厅、云南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开展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本着紧紧围绕“政府有支持、农民得实惠、保险公司可持续经营”的基本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农房火灾险工作。随后不久,盐津县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下发了《盐津县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的6乡4镇中推广农房火灾险。该方案规定以辖区派出所登记注册的户口册(户主)为法定投保主体,以户主的生产生活用房为被保险对象,包括正房、耳房(烤烟房)、畜圈等,由人保财险盐津县支公司负责承保与理赔。普通农户投保,每年缴标准保费5元,最高保额为5000元。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优抚对象投保,保费由县政府民政局拨款缴纳。为更好地推进工作,盐津县成立了农房火灾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县民政局、司法局、统计局、财政局、消防大队及人保财险的相关领导。
康剑只是盐津县近百户受惠于农房火灾险中的一个。自2008年农房火灾险推行以来,盐津县已经为97户受灾农户赔付了36.92万元,承保面覆盖了全省50%左右的农户,保费收入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
保险宣传是关键
盐津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现有人口38万,农户8万多户,2010年盐津县财政收入为6900万元,而支出达到了5亿元。“最初,农民并不太接受农房火灾险。”陈银说,“保费都来自民政部门,为低保户、五保户投保。”每年5元保费,对于一般农户来说,并没太大压力,但农民并不了解农房火灾险的好处,自然不会投保。所以,做好宣传是农房火灾险推广的首要任务。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