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进一步完善、细化、落实消防监督执法责任,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升全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效能,近日,大理市公安局建立了“领导督片、干部管面、责任定格、管控全面、奖惩分明”的消防监督执法网格管理工作机制。
按照网格管理工作机制分工,消防大队负责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所有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之外的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消防大队根据辖区单位的地域分布特点、行业分布状况及社会单位数量等情况,将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划分为若干个边界清晰、完整无误的地域网格单元,每一个网格明确一名消防监督干部作为消防监督执法主责人,相邻网格之间的主责人互为辅责人,配合开展工作。各派出所按照农村、社区警务室辖区进行划分,每个农村、社区警务室作为一个独立的消防监督执法网格,各警务室的负责社区民警为消防监督执法主责人,相邻网格之间的主责人互为辅责人,配合开展工作。
该管理工作机制规定,消防安全网格责任由市公安局承担督办责任,消防大队承担执行责任,派出所承担法定监管责任。同时明确了在网格安全责任履行中实行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任务指令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等四项制度。全市消防监督执法网格管理工作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目前,大理市公安局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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