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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4男子商场吸烟被依法行拘/图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1-08-18 18:13 出处:慧聪消防网 作者:柯友川 刘勇刚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核心提示:近日,贵州省铜仁市阳光商场内4男子无视商场内醒目的“禁止吸烟”、“在商场内吸烟,使用明火,依据《消防法》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提示牌,在步行街阳光商场吸烟,被依法行政拘留1日。

慧聪消防网讯核心提示:近日,贵州省铜仁市阳光商场内4男子无视商场内醒目的“禁止吸烟”、“在商场内吸烟,使用明火,依据《消防法》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提示牌,在步行街阳光商场吸烟,被依法行政拘留1日。

贵州铜仁4男子商场吸烟被依法行拘/图

贵州4人商场吸烟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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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3日,有4男子在商场内吸烟时,被消防执法人员与民警逮个正着,经审问,刘某某、何某某、刘某某、钟某某对在火灾危险性场所吸烟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被依法行政拘留。当日上午13时,铜仁市步行街阳光商场内人头攒动。商场内过道上,“在商场内吸烟,使用明火,依据《消防法》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的标语异常醒目,4男子竟无视这些标语标识,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才意识到对在商场内的吸烟行为后悔不已。“我平时很不在意,也没有常到摊位上,只是偶尔来帮忙家里人看店子,所以对吸烟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刘某某如是说。

消防部门办案人员表示,大型商场、购物超市等火灾危险性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的人员恐慌、生命财产安全损失不可估量。为此,一旦发现违法吸烟,消防部门联合公安将严厉查处、打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出行购物,一定要按照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禁烟提示,严格禁烟,保证安全。同时,消防部门坚决执行“六个一律”,其中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拘留5日,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为“九运会”和建国62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据了解,一个燃烧的烟头表面温度可达到200℃至300℃,如果遇到易燃气体、液体,很容易引起燃烧或爆炸。2009年5月1日实施的《消防法》明确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加油站、加气站、大型商场超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仓库以及大型家具和建材市场等,都属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来稿单位:贵州省铜仁市谢桥罗家湾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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