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笔者20日从广东中山市消防局获悉,市政府日前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该《意见》规定,对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参照现役部队士官“社会直招”的规定,工资可参照士官标准。
目前,中山市共有镇区专职消防中队18支,专职消防站执勤点3个,专职消防员360多名,消防文员100多名;农村(社区)消防站273个,农村(社区)义务消防员近3000名;依托各系统、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组建的消防志愿者服务队600余支,消防志愿者近6万名。
2006年以来,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参加灭火救援1.6万多次,抢救人员1100多人,抢救财产约16亿元。为解决近年来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队伍管理、工资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今年5月份以来,市政府组织制订了本《意见》,力求从长效机制、管理体制、长远制度等方面对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进行破解。
该《意见》提出,大型发电厂、主要港口,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等单位要依照《消防法》等建立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对于专职消防队人员数量,已设立消防大队的镇区专职消防队应达到30人以上,其余各消防队应不少于25人。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应不少于10人。并明确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工资标准可参照现役消防部队士官最低薪资标准执行,中队干部及内勤、班长、特种执勤车辆驾驶员等应发放特殊岗位补贴。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