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福建莆田涵江区下辖14个乡镇(街道、管委会)、199个村(社区),辖区陆域面积786平方公里,人口42.39万。是福建省的重点侨乡和外经贸十大县区之一,也是莆田最早的电子和鞋服基地,辖区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电子、服装、鞋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由此伴生了一大批个体作坊式企业和集经营、储存、住宿为一体的个体商户,拥有全省最大的小商品贸易批发城。早期,这些个体加工作坊和个体商户多由住宅改变使用性质形成,呈现投资小、规模小、厂房小和人员密度大、火灾隐患大的“三小两大”特点,由于这类场所建筑结构先天不足、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对火灾危害性认识不足,由此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涵江区委、区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引导企业主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把“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消防安全的一项常态化整治内容。特别是商城“12.17”、“2.22”火灾事故发生后,涵江区高度重视,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全区的“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夯实整治工作组织基础
建立责任机制。涵江区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初,区政府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联席成员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重点将“三合一”场所整治落实情况列入了责任状的考评范围,并将“三合一”场所整治等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内容,同时规定把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抓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落实的能力和实绩,作为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干部绩效考评,作为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也要求逐级逐层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层层签订、层层落实。2008年6月,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机构设置、排查整治、宣传培训、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每年年底,区政府结合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工作对各单位“三合一”整治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推动整治工作落实。
完善组织制度。全区建立了区、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三级整治工作机构,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公安、消防、安监、监察、工商等部门为成员的“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公安、安监、建设、文体等职能部门人员成立了“三合一”场所整治办公室,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相应成立工作组织机构。各村(社区)配备包村挂钩干部,全面落实“包村(社区)、包街、包宅、包店、包厂”五包职责,村两委干部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健全“层层负责、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的整治工作组织网络。
健全工作制度。区政府建立了季度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都将“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作为消防安全的重点工作进行反复部署、不断指导,持续整治。同时,在每季度召开的安定稳定形势分析会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以及每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碰头会均把“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部署、研究和推动。特别是多次召开商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听取整治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区四套班子领导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对消防安全工作均提出明确要求,并多次带队深入商业城小商品批发城、白塘镇陈桥家具专业村等重点场所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区政府分管领导坚持每月不少于两次督查整治工作,每次检查不少于5家企业。每月,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都将各单位的“三合一”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督查考评范围,跟踪落实。区“三合一”整治办还加强日常巡查和督查,有效推动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是强化资金投入,落实整治工作经费保障
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区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逐年加大消防工作经费投入。如2010年区政府拨付消防预算经费从2009年的89万元增长至130.22万元,同比增长46%;追加经费由2009年的242.2万元增长到325.96万元,同比增长34.6%。区政府还将“消防员人身伤亡保险费”和“消防员高危岗位补贴”两项共计34.44万纳入年度业务经费保障体系。区“三合一”整治办年度工作经费由2008年的5万元调整为8万元。同时,要求山区乡镇和平原乡镇分别按照2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为属地的“整治办”提供经费保障,并列入责任状考评内容,确保落实到位。特别是在重点场所的整治上,区财政给予了大力的倾斜和支持,近年来,全区共投入350多万元用于商业城和白塘镇陈桥村等重点场所的集中整治工作。
加强队伍装备建设。在加强经费保障的同时,全区还舍得人力、物力的投入。仅2010年,区政府投入334.1万元购置了27匹大功率手抬机动泵、移动式遥控消防炮和2部消防水罐车等一批消防器材装备,实现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100%。区财政先后投入105.4万元用于聘用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目前,涵江大队共有25名合同制消防员和6名文职雇员。今年4月,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每个村(社区)聘用1名安全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等方面安全联络工作,安全员工资等费用由区、镇按照50%比例共同负担。同时,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在全区推行消防、治安、联防为一体的消防队伍建设体系,全区15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均已成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各社区也依托治安联防队建立了义务消防队,并按照要求配齐消防器材装备。
加大消防宣传投入。在抓“三合一”场所等专项整治中,全区注重把宣传工作贯穿在整治工作始终。特别是在宣传工作上舍得经费投入,近年来,区政府将消防宣传专项经费列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拨出专款用于消防宣传工作。2010年拨付4万元专款用于“119宣传周”、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三合一”场所整治宣传等方面。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将消防宣传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三是强化整治实效,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精心部署,加强指导。区政府高度重视“三合一”场所和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12.17”商城较大火灾事故之后,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工作力度。每年初,区政府都召开全区“三合一”、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了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了《涵江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涵江区沿街店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避免整治工作无章可循、标准不一,区政府还先后制定出台了《涵江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涵江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编制了《涵江区‘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手册》,确保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试点先行,面上铺开。区政府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指导思想,先后于2010年6月、2011年3月,在涵江区白塘镇陈桥家俱村和涵江区商业城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区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常务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蹲点指导工作。同时,研究下发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目前,陈桥家俱村和商业城均组建了义务消防队,配置了消防车和消防器材装备。陈桥家俱村消防车道整治、消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建设取得成效。区政府先后抽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100人,组成10个整治小组,采取“分组包幢、整治包干、组自为战、责任到人”的方法开展商业城集中整治工作。在整治中,根据火灾荷载、销售储存商品情况,对商城一期采取人员迁出夜间限电封闭管理,二期采取经营、储存和住宿场所实体墙分隔等措施,既确保了整治实效,又兼顾了商户日常起居生活等实际需要。同时,完善“六有一无”(即有逃生通道、有消防灭火器材、有逃生绳索和手套、疏散通道有应急灯、经营储存与住宿分离、旧线路有整治、明火处无易燃物)整治措施。目前,商业城整治工作已进入验收阶段。区政府将把商业城和白塘陈桥整治作为样板在全区进行推广,全力推动全区“三合一”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加强联动,督促检查。为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确定了由政府牵头,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电业等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的“三合一”火灾隐患监管工作模式。要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每月组织1次“三合一”场所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统一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时限、指导人员、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区消防大队、辖区派出所和各职能部门加强对“三合一”场所的日常执法监管,结合日常检查和各类专项治理,对“三合一”场所严查严治严办。区“三合一”整治办还设置了“三合一”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并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定期对“三合一”场所进行曝光,督促其整改落实。区政府每月坚持两次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组织公安、工商、安监、电业等部门,开展整治联合执法活动。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立即强制清理住宿人员,采取断电停产停业等措施强制整改,落实整治;对达不到整治条件无法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妨碍执法、私拆封条擅自生产和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实施拘留等措施,形成了整治工作高压态势。2009年以来,共组织人员开展下乡督查200余次,督查单位2170家,下发督办函197份,督查通报11份,起到了较好的威慑作用。
完善机制,长效管理。为防止“三合一”场所“回潮”或新增“三合一”场所,全区进一步完善“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联动制度。建立工作通报、每月督查、隐患情况报送、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发挥行业、部门和专家的作用,构建起横向部门联合,纵向区、镇、村、企业“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排查制度。要求各镇办认真落实属地监管的责任,实行一个季度拉网式大检查,一个月一次巡查,并注重把隐患排查与其他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进来,做到层层摸排,确保隐患不留死角。三是建立例会制度。要求区及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整治办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整治工作汇报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整治工作分析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整治工作小结会;每年召开一次整治工作总结会。四是建立整改制度。将排查出的“三合一”、沿街店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全部登记建档,实行“一企(户)一档,分类治理”,确保整改的期限、整改的内容措施和整改的责任人全部落实到位。五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每周四向区整治办报送“三合一”场所摸排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台帐,加强滚动管理。六是建立督查制度。区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企业、经营场所进行2次以上的督查,每次督查不少于5家企业。检查时详细规范记录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的企业当场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
突出宣传重点。每年初,区政府都研究制定年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按月组织实施。区整治办按照计划安排,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等载体,在社区、学校、企业、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等处张贴、悬挂、安装消防宣传牌,扩大宣传广度和深度。在抓好面上整治工作的同时,注重抓住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开展宣传工作。如把小商品批发城、陈桥家具村、装饰材料批发城、顶铺沿街店铺等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和场所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区整治办人员深入实地,采取现场说法、案例剖析、消防安全知识咨询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一些拒不整改的企业主、商户还采取火灾现场宣传、事例宣传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促其主动配合整改。
创新宣传形式。全区在总结以往宣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实效。如商城管委会制作“六有一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扇子,提醒企业主和经营商户在生产和经营的同时,应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区整治办制作20块消防安全知识展示牌在各乡镇巡回展出。全市首家在区广电中心开设了《消防进万家、安全你我他》专栏,2009年2月至今已播出59期。区消防大队还利用辖区主要道路边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宣传片和宣传标语,在塔山路和涵华路交界处设置消防宣传广告牌,并联合昌南媒体广告公司在三江街和涵华路交界处设置大型LED显示屏对消防常识进行滚动播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培训演练。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全区采取“现场参观、案例分析”等方法,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区整治办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整治办人员、派出所民警进行整治业务培训;区整治办和消防大队邀请省有关专家深入到各乡镇,对全体干部、职工和村(居)干部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及整治工作基本业务轮训;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组织企业主、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特别去年全区结合构筑“防火墙”工程建设,分期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四个能力”建设培训和考核活动,共培训达410人次,培训面达100%。同时,区消防大队还积极指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消防演练,完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008年以来,分别在商业城、白塘镇陈桥村、旧汽车站等场所开展全区性消防演练活动5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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