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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被占救火受阻 市民呼吁建问责制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1-07-14 08:35 出处:文汇报 作者:周其俊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许多小区的消防通道,由于停车等原因,处于严重阻塞状态,会出现小火酿大祸的惨剧。”这是上海市民赵伟忠日前给韩正市长写信所提出的问题。

慧聪消防网讯“许多小区的消防通道,由于停车等原因,处于严重阻塞状态,会出现小火酿大祸的惨剧。”这是上海市民赵伟忠日前给韩正市长写信所提出的问题。

赵伟忠建议,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应建立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的“问责制”,责任要落实到人;消防通道还要有明确告示牌,明示责任人的姓名、电话,以及上级部门的电话。

笔者13日从市消防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本市许多小区车辆激增,不少找不到停车位的车辆便占用了“生命通道”―――消防通道;发生火情后,消防车难以顺利进入,耽误了扑救时间,增加了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今年1月9日凌晨2时许,浦东新区东靖路393弄的连城新苑小区一居民家中突发火灾。起火的31号楼位于小区中央,而小区内路边停满了私家车,消防车无法驶到楼下,只得停在较远的地方接水带扑救。4月13日20时,本市南京路某别墅内一居民家中起火,由于停放在小区主干道上的车辆遮挡了消火栓,消防队员一时找不到接水口,只能拉起百米长的水带从马路对面的商场门口接水灭火。

依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消防通道不能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任何障碍物。但笔者发现,目前许多小区的“生命通道”都有不同程度的缩水现象。笔者在中山南一路1012弄一老式居民小区看到,小区没有固定的车位,车辆随意停放现象严重。居民姜女士告诉笔者,一到夜间,小区内到处都停满机动车,堵住了消防通道。在本市沪太路某小区内,物业公司发现车主在消防通道上停车后所采取的态度居然是收取停车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但由于种种因素,光靠上述单位“监督检查”,显然难以解决居民小区侵占消防通道现象。赵伟忠建议,应明确由物业公司担当确保小区消防通道畅通的责任主体。他还建议,对于在消防通道上停车的业主,首次可口头劝说,第二次应发书面警告,第三次则应联系拖车拖到交警部门接受罚款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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