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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放孔明灯危害发电设施 将罚款5万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1-07-07 09:01 出处:广西新闻网 作者:雷小琴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为了促进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顺利进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近日已刊登在自治区政府法制网上,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慧聪消防网讯 为了促进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顺利进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近日已刊登在自治区政府法制网上,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卖废旧电力设备要出示身份证

去年9月16日至17日,南宁市西乡塘公安分局与工商部门、“三电”企业工作人员在西乡塘辖区内开展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统一行动中,清查了55家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查获非法收购的铜线、铝线、电缆近500公斤,并查处了非法收购“三电”(即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收购站点2家。非法收购“三电”的罗某也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其违法收购的铜线、铝线也被依法收缴。

而《意见稿》规定得更详细,拟定:出售电力设施废旧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要出具单位证明或者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收购电力设施废旧器材的经营者要查验出售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出售人身份证号码以及所售物品的名称、数量和规格,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发现有赃物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登记记录保存少于两年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放孔明灯危害了发电设施将被罚款

每到节假日,一些市民喜欢到郊外放风筝,燃放孔明灯。放飞的风筝及孔明灯很可能触碰到架空电线,造成电线的损坏,甚至引发火灾。对此,公安干警、公园管理人员只能在广场、公园、景区内巡逻,劝说市民,没收孔明灯,但放孔明灯的行为却不能完全禁止。

《意见稿》明确了保护电力设施、电力线路、电力建设的禁止行为。规定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燃放孔明灯或者放其他空中飘动物体的,造成发电、变电、电力调度设施的危害的,要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禁止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垂钓及向导线抛掷物体;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擅自攀登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悬挂广告牌及其他标志物;擅自张贴广告标语等12项危害输电、配电线路设施的行为。

其他设施应满足电力设施建设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电力设施与其他公用设施相互妨碍的情形,如电力设施与房屋、铁路、公路、城市道路、邮电、广播电视设施及其他设施互相妨碍的现象。《意见稿》单列专章对相互妨碍处理作出了明确。

如电力设施建设在前,其他设施建设在后,其他设施的产权人应当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拆除。电力设施建设在后,其他设施建设在前,其他设施因电力设施建设需要拆除的,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或者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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