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了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深入落实消防安全三级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最大限度地拓宽消防监管视线。近日,贵州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及时下发《关于明确六盘水市2011年度支队级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批复》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全市4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为支队级管理,有效地细化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明确重点单位工作,是严格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规定和省消防总队《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黔公消〔2011〕15号)的要求进行。在此期间,六盘水消防支队及时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明确了大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兴隆超市、国贸广场、太阳商业广场、沃尔玛、凤凰祥林大酒店、时代假日酒店、海岸酒店、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水城矿业集团总医院、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市实验小学、市党政办公大楼、市人大(政协)会场、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电视台、市广播电视台、市图书馆、市档案局、水钢焦化厂、水钢氧气厂、鑫晟煤化工、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4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支队党委专题向市公安局党委汇报了201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的情况、调整的重点、消防监督管理等,并及时提请市公安局将调整后的2011年度六盘水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请示上报市人民政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人民政府将利用报刊、电视台、政府信息网进行社会公告和备案管理。
目前,市政府对支队级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批复下发后,支队将及时对4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系统录入,并严格按照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从深化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着手,结合当前“五大”活动和“防火墙”工程建设活动的开展,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各类防火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来稿单位:六盘水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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