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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光彩大市场火患大 商户强制买火险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1-04-08 09:10 出处: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作者:王振宇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集储存、经营、生活住宿为一体,这种“三合一”场所是消防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安庆光彩大市场一、三、四期都存在“三合一”问题,存在较为严重的火灾隐患。近期,安庆光彩大市场要求所有经营户必须投保

慧聪消防网讯集储存、经营、生活住宿为一体,这种“三合一”场所是消防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安庆光彩大市场一、三、四期都存在“三合一”问题,存在较为严重的火灾隐患。近期,安庆光彩大市场要求所有经营户必须投保300元的火灾公众责任险,不买此险就不给签商铺租赁合同。对此,一些商户表示不满。

商家反映:不买“火险”不给签合同

分四期建设的安庆光彩大市场,总建筑面积达155万平方米,十余年来以“就业基地、创业摇篮、购物天堂”而闻名当地。湖北人程先生在该市场家具大世界一楼租房经商,几年来对市场的管理与服务还是满意的。然而,近期他续签商铺租赁合同时,竟被要求先到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300元的火灾公众责任险。

程先生日前向记者反映,他以前只需交十几元的财产保险费,今年却要买300元“火险”。而这300元只防火灾,不防水患,无异于为安庆光彩大市场的房屋上保险,租房户并不能受益,“这不明摆着是转嫁责任吗?”据介绍,安庆光彩大市场指定的保险公司还在大市场内设置了营销服务部。

记者调查:市场“三合一”问题严重

4月7日,记者在安庆光彩大市场采访时了解到,被要求买“火险”的并非程先生一人,包括所有要签商铺租赁合同的商户。一些商户认为,大市场之所以要商户买“火险”,主要是想转嫁“三合一”现象先天不足的责任。

集储存、经营、生活住宿为一体,这类场所被称为“三合一”场所,也是消防安全明令禁止的。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安庆光彩大市场一、三、四期商铺都存在“三合一”问题。

据了解,仅2010年,安庆光彩大市场内就发生大大小小的火灾8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特别是2010年10月22日,光彩大市场四期顺发灯饰发生火灾,损失惨重。

市场回应:买“火险”对商户有好处

“光彩大市场经营户的保险都是在这里买。”记者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城区支公司光彩营销服务部,业务人员说营销服务部设在此处对经营户买保险很方便。“投保300元‘火险’,能保10万元财产。”

记者亮明身份说要采访此事,营销服务部的业务员让记者找该公司的一名陈姓负责人。“保险是光彩大市场要求经营户买的。”4月7日,这名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刚到这里工作,很多事情他也不是很清楚。

“在这里做生意的经营户都要买保险,不然就不与他们签租房合同。”安庆光彩大市场物业管理部门的一名董姓副总经理告诉记者,整个市场有六七千家经营户,而且现在大部分经营户已经买了。由于市场内还有一些住户,他们只是引导这些人购买。买保险对经营户和住户是有好处的,以前这里也发生过火灾,如果没有保险损失会很大。

部门说法:鼓励买“火险”不得强制

接受记者采访时,安庆市消防支队相关人员表示,安庆光彩大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三合一”问题,也反映了商铺建设的先天性不足,而投保“火险”则是值得提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但鼓励不等于强制”。

针对安庆光彩大市场经营户不买“火险”签不成租房合同一事,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的李森律师表示,“强制商户买‘火险’,这样的做法虽合情但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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