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2011年3月30日凌晨2时43分,新疆和田地区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位于和田市吐沙拉乡18大队一商店发生火灾,请求救援。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集和田市消防中队2辆消防车12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凌晨2时57分,火灾被成功扑灭,所幸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及人员死亡。
火灾成功扑灭后,和田市公安消防大队火灾调查人员立即对起火原因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基本排除了用火不慎、电线老化等起火原因,最终将起火原因锁定在了故意纵火上。起火原因确定为故意纵火后,和田市公安消防大队立即通知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到场调查。
和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火灾现场进行了仔细调查,一致认定起火原因为故意纵火。随后,刑侦大队民警通过纵火嫌疑人留在现场的足迹,立即对纵火嫌疑人展开了寻找。大约2小时后,和田市刑侦大队民警通过足迹追踪到了纵火嫌疑人家里,但最终无法确定纵火嫌疑人。
3月30日凌晨7时许,和田市刑侦大队民警拨通了和田地区公安局的电话,请求地区刑侦支队派警犬支援,协助查找纵火犯罪嫌疑人。接到报告电话后,刑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刑侦民警在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警犬专家张双全的带领下携带警犬赶赴现场。
30日凌晨7时21分左右,新疆刑侦总队警犬专家张双全带领刑侦支队警犬所民警与2只警犬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警犬所民警立即对现场提取的嗅源与纵火犯罪嫌疑人足部嗅源进行了比对,经比对,两头警犬均对嫌疑人反应果断。最后,经市公安局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纵火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纵火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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