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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层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1-03-25 08:18 出处:南京报业网 作者:孙琳 王远 吴颜伶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外墙保温材料多次引发大火成隐患,市消防根据公安部《通知》出台新规——

慧聪消防网讯 外墙保温材料多次引发大火成隐患,市消防根据公安部《通知》出台新规——

上海胶州教师公寓火灾、沈阳皇朝万鑫大厦大火以及南京市中环国际广场大火……这些重特大火灾的发生都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有关。近日,公安部对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发出通知,要求加大监管,提高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耐火性能等级。前天,南京市消防部门根据通知精神做出规定:自即日起所有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升级为A级不燃材料,对已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工程,要求更改设计,重新报审。

外墙保温材料成危害性很大的火灾隐患

去年的上海“11·15”外墙保温材料引发大火的惨痛教训还历历在目,紧接着今年2月3日零时13分,位于沈阳最繁华的青年大街黄金地段上的皇朝万鑫国际大厦B座公寓楼发生火灾,该场大火直到当日9时许才被成功扑灭,五星级酒店已面目全非。事故原因是燃放烟花爆竹引燃大楼外墙保温材料引发大火。

而在此之前南京市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着火也都与外墙保温材料有关。

“综观近年来的火灾,建筑物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危害性很大的火灾隐患,并且呈多发势头。”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高景峰表示,建筑物外墙保温层,是用保温材料将建筑物包裹起来,达到保温隔热等环保功能。一旦这些材料被点燃,整栋建筑物就像被包裹起来燃烧,扑救难、破坏性大,楼内人员逃生困难。

多场大火惨痛教训告诉我们,这类火灾危害性很大,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有关标准,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近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新标准出台之前,消防先行加大监管,把好火灾防控源头,遏制火灾高发。

南京市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升级为不燃材料

据了解,《通知》规定,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要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

高景峰表示,《通知》对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出了新的标准,2009年年底颁布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规定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建筑,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不燃保温材料;100米以下的建筑使用不低于B2级的可燃保温材料,附加设置一定的水平防火隔离带即可。而此次却对所有民用建筑全部要求使用A级不燃外墙保温材料,“这将大大增强民用建筑的安全感”。

外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需重新报审

记者了解到,近日南京市消防部门将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排查摸底,并于本月底前做出排查统计。南京市将根据《通知》精神,自即日起对所有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升级为A级不燃材料,对已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工程,要求更改设计,重新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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