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森林防火一直是清明的重点。3月23日,台州召开森林消防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森林消防的各项工作。
2011年春节以来,我市森林火灾频频发生,共发生森林火灾36起,受害森林面积达到70.17公顷,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森林受害面积居全省第二。清明节将至,我市森林消防形势十分严峻。
我市2011年规定,3月26日至4月5日为台州森林禁火期,在这期间禁止明火上坟、明火上山和林区一切野外用火。根据天气情况和群众上坟习俗等,禁火期可能被提前或延长。各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划定适当地带,允许群众烧香、点烛等。但是,凡违章用火者和不服管制者,将被移交有关部门从重处理。
此外,2011年我市还加大了禁火力度,下发了《关于清明期间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规定在禁火期内,台州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场所,要一律停止销售,并做好封存工作。任何违反规定的有证经营场所、无证经营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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