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近年来,在关注房价、关注住宅品质、关注环保等等诸多热点兴起之后,最为重要,也最容易被业主忽视的居住安全问题终于被全社会广泛关注。居住安全是楼盘居住品质的必备要素,没有这个前提,居住品质也无从谈起,而在比较容易引发楼盘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中,火险往往列在首要位置。
从8·29沈阳售楼处沙盘大火到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事故,去年以来,多地有关楼盘的火灾事故频发,引发社会极大震撼,而楼盘建设工地、高层公寓、住宅社区也都是火险的常年重要监控地带之一。一旦发生事故、涉及的人数、生命财产安全也往往比较触目。在南京楼市,此类问题也早已引发广大购房者和业主的极度关注。
同样的问题,一贯并继续得到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阳春三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在位于鼓楼的南京消防大厦15楼,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正紧张地召开一个有关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的工作部署大会,会议还特意请来开发商、建设方代表参加。会上,建设方代表试探着提出为保证楼盘品质是否能适当放宽一个具体消防指标,对此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樊荣声局长正色道:“你讲究的是品质,我们讲究的是安全!”。虽然早已过了预定的会议结束时间,各项工作的布置还在持续进行。对此樊局长说:消防问题等不得人,“早处理就少几分隐患,多处理就多几分安全。”事实上,买房人和业主关心的一些有关消防事故的话题,也恰恰是消防部门一直跟踪关注的热点。
话题一:
要绿色环保,
更要消防安全
据悉,在记者采访当天,公安部消防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并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为此,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关标准、规定。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公安部消防局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近年来,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南京此前也有个别因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发生火灾的先例,目前南京楼盘盛行节能环保风,很多楼体采用了新型的保温节能材料或者是其他新型建材。笔者首先就这个摆在消防队伍面前的新问题咨询了樊局长。
“环保建筑是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消防安全更是迫在眉睫的问题。”樊局长介绍说,眼下,环保建筑十分流行,各种保温材料、新型建材也是大行其道,发展异常迅速,而很多人却没意识到,包括外保温材料在内新型建筑材料有一些存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比如,在外墙外保温材料的使用上,被广泛采用的可发性聚苯乙烯、挤塑聚苯乙烯等材料均为有机保温隔热材料,一旦遇火就容易燃烧。
规定中“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又是一个什么概念?据介绍,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为:A级(不燃性建筑材料);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B3级(易燃性建筑材料)。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他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建筑材料或者内装修材料时,在保证装修质量的同时应优先选择不燃A级和难燃B1级产品,以保护自身的安全。“比如买家居装修材料的过程中尽量选用阻燃材料,并进行防火处理。家中的一些软装饰,如窗帘、沙发面等,也可考虑选择含阻燃材料的面料,使它们变得不容易燃烧。”
话题二:
全面防范化工灾害,
让城市生活更从容
数日前,日本东海岸发生大地震,随后又有核电厂爆炸泄漏事故,演变成全球关注的灾难。对此我国也在第一时间提出防范措施,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灾难距离我们身边还算遥远,但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不断向周边扩张,不少原本处于城市边缘的老化工工业区已经被城市包围,与居民住宅混杂,化工灾害隐患已经成为危及城市安全的突出问题。在南京去年发生此类爆炸事故后,其他一些靠近化工厂区和管道设备的小区,都有业主对此存在担忧。
“一定要有足够的意识去认识到这个危险。”对此樊局长表示,作为消防部门,要详细了解住宅区周围到底有没有化工厂,评估其危险性,哪些容易产生爆炸,做到心中有数。然后进行宣传、培训,让业主学会怎么样避免风险、避难逃生。而在政府层面,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角度看,只有真正淘汰了那些不符合产业规划、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能耗高、污染重的化工企业,改变依赖重化工推动经济增长的格局,才能把化工企业的安全和环境风险降到最低,也才能让我们在城市里的生活更从容。
此外,天然气罐、加油站……这些对城市生活十分必要的设施,却也是不少业主的“闹心事”,针对一些业主对小区周边的大型储气罐的疑虑,樊局长表示,按照规定,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必须与居住区分开,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对于液化气储存罐等易燃易爆点的消防安全问题,南京市消防部门平时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立即要求整改。
话题三:
高层失火令人忧,
业主自查很重要
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事故发生后,南京很多高层住宅的业主和购房者都向媒体表示出自己的担忧和疑虑,在近年来南京市区消防不合格单位的报表中我们也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是市区的高层建筑,但具体原因大家都不是很了解。对此樊局长表示,高层建筑人口密度大,重大事故处理也比较棘手,一直被列为重点监控范围,而从目前来看,包括新建楼盘在内,部分高层建筑的消防隐患很令人担忧。
“首先是消防系统有缺陷。扑救高层建筑火灾主要立足于大楼内自动消防系统的自防自救,但由于认识、资金等原因,安装有消防系统的高层建筑由于存在缺陷、功能不全,或人为破坏、设备性能差,有一部分不能全部有效地发挥作用,一旦火灾发生,就很难及时发现和有效地控制火势蔓延,延误灭火时机。其次是缺乏有效管理。有的大楼的主管部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确立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观念,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应急方案,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人为堵塞消防安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这都为火灾的发生及人员疏散留下了安全隐患。此外还有消防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国家消防法规明文规定:物业消防管理人员和专职消防保卫人员需经正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实际上,许多高层公寓楼存在着消防管理人员培训率低、安全素质普遍不高和入住户消防安全知识和火场逃生技能缺乏的现象。”
据了解,1992年10月,公安部颁布了《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公安部11号令),明确了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管理工作职责及要求。2010年10月,省公安厅和省住建厅联合下发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于近期修订出台的《南京市消防条例》中,也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话题四:
工地失火,关键
问题在于细节管理
楼盘消防问题的严峻,还不仅仅在于交付入住以后,近几年,外地一些楼盘在建工程频频出现消防事故,甚至有一些人流集中地的售楼处也出现重大火灾,造成多人伤亡。南京有一些楼盘的在建工地曾出现火灾险情,有个别工地甚至不止一次发生险情,引发了不少购房者的不安。“看房也要防火”,这无疑使得楼盘消防的紧迫性又增添了许多。
樊局长表示,所有此类火险问题看似是火灾,其实根子都在各项环节的管理,“管理环节上的问题太多,比如建设工程层层分包,民工招募的随意性、流动性较大。劳务公司管理不规范,承接到业务便临时在社会上招募民工。如某工程本阶段工作需要焊接,劳务公司临时找来了一个焊工,把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就离开了,过一段时间再次需要焊工的时候,又另外找来一个。二是管理层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有的工程项目部人员漠视消防安全,持侥幸心里。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没跟上,防火意识淡薄,消防通道堵塞、在工棚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卧床抽烟等现象屡禁不止。”
相关人士表示,楼盘在建工地可燃物较多。在建工地临时建筑较多,如仓库、工棚等,这些建筑大部分采用竹子、木材等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在建工地周围的防护网、施工的脚手架等大多用可燃材料做成;因施工需要,施工楼层存放大量油毡、木料、模板、油漆、装修材料,存放物杂乱无章,且多为可燃易燃物品,为火灾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只要接触明火等火源,就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二是建筑施工用电、用气、用火量大。在建工地的各类施工机器、电焊、氧切割等作业都需要大量的电、气,而施工现场的设施往往不按照规范设计、安装,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临时的电气线路布线过多、过乱,很容易引起用电过载或者电线短路,从而引起火灾事故。三是消防设施不完善。由于在建工地本身的消防设施未建成,建筑内部的自动报警、自动喷淋和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不完善,使初期火情不易被察觉,不能及时控制火灾蔓延,同时,由于正在施工,建筑内部未进行防火分割,楼梯间、门窗洞、电梯井、各类管道井等未封堵,空气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明显。四是在建工地环境复杂。由于在建工地建筑材料堆垛多,建筑内部情况复杂,常常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在第一时间靠近火场,施工单位往往将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混建在一起,很多工人住宿在施工现场旁边或内部,施工单位没有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制定相应的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演练,许多工地电焊、电工等特种工操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施工时操作不规范,非常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烧,酿成火灾事故。
话题五:
让火险远离家门,
消防进社区将在全市推广
资料显示,去年南京市共发生火灾513起,其中半数以上是居民家庭火灾。
樊局长介绍,今后,有效遏制居民家庭火灾,全面提高居民防火意识和灭火逃生技能将是消防部门长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南京消防部门将防火工作向社区延伸,在多个城区成立社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站”,从源头预防居民家庭火灾。其中,鼓楼区湖南路傅厚岗社区内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站”内配备了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器材。目前该社区共有十几名消防志愿者,由楼栋长、积极分子等组成。这些消防志愿者在上岗前已经过消防培训,对站内的各种消防器材均能运用自如。此外,对小区内的孤寡老人,南京消防部门还将借助“平安e家”技防系统,加装点式烟感报警器和防火防盗“一键通”按钮,设置连通物业、社区、邻居、亲友、社区民警、110等6个电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只需按下按钮,就能得到帮助。玄武区消防大队在社区建立了“消防之友俱乐部”,宣传消防知识和技能,不久还将推出一款模拟家庭火灾现场的系统,让居民能够切身体验家具、煤气等起火后,该如何自行处置以及自救逃生。在鼓楼、玄武、秦淮等区“消防进社区”试点完成以后,我们还将把这一做法在全市推广。
对业主购房的建议:
相关人士建议,购房者在收楼入住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消防验收凭证,查看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水源,并检查房屋的耐火等级;检查高层建筑内部配备的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设备是否完整好用。另外,消费者在购房时可查看小区的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或阻塞的现象。业主平常居住时也应时刻注意自查防火,首先重点看电器是否有超负荷用电现象,燃气管道、仪表、阀门等是否有损坏或有煤气泄漏;其次,楼层过道也不应堆放易燃物品,更不能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再次,查看楼层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或堵塞。同时,还应查看楼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老化、破损或缺失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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