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核心提示:3月8日晚,翠屏区南岸柑子园市建行宿舍发生火情,着火的是堆积在宿舍楼内的废木料。其实,类似的火情已在我市出现过多次,起火原因也不尽相同,这些火情为什么总不能避免呢?
调查:部分居民楼消防存隐患
记者在民生小区采访时注意到,小区内的消防栓外装箱和大锁已经被铁锈腐蚀;而灭火器则简单地用铁钩悬挂在外,其被盗或损坏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居住在此近17年的陈女士说,自搬进小区到现在为止这里都没发生过火情,所以住户们也就没那么在意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自从离开公司后,已经很久没再做过消防安全的培训了,平时也没去学习消防安全的知识。”家住绿洲家园的张女士表示,如果消防部门能在小区内组织专业的学习逃生、灭火的培训,她一定会参加。
在凤凰小区、鑫空间、D街区等多个住宅小区,记者发现,虽然多数市民都表示防火安全是日常生活中比较注意的问题,但对于小区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建筑楼层外墙是否采用防火技术等关键问题,居民们一问三不知。
观察:责任落实不到位是隐患主因
在消防部门用照片形式反映的“我市高层建筑居住小区消防安全现状”里,记者看到,宜宾金江大厦的消防通道被业主的车辆占用现象较为普遍,其消防控制室也形同虚设;在赛多电脑城,其应急照明灯、疏散标志皆不能正常工作;而在中心路批发市场,消火栓损坏、手动报警按钮损坏、疏散通道被大量杂物封堵的情况则更为严重。
宜宾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长王伦建表示,造成这些现象的出现,很大程度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消防日常管理不当造成的。比如,有些物业未完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或者小区设计时车位不足或部分业主为了节约停车费,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道路上,影响消防车通行等都是造成目前我市居住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
消防部门:积极应对50米以上高楼
针对我市居民住宅小区出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已着手向各防火委成员单位征求关于"建立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出台后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实施。
该意见提出,由政府牵头,联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等部门制定《住宅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内容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质保合同》、质保金的比例、使用及监管,质保期过后物业服务企业与专业公司签订《维保合同》,物管费里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费所占比例等强制性规定。
此外,针对我市高层建筑特别是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大量涌现的现状,消防部门还加强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已经购置了作业高度50米以上的高喷车、举高车等特殊消防车辆、装备,着力提高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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