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为推进“平安宁夏”建设,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火灾等事故危害,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家安全社区建设范围,今年上半年将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46个乡镇、街道,全面启动创建试点工作。
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基本步骤,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决定全面开展以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2011年底前,每市至少培育1—2个乡镇(街道)为安全社区工作示范点,2012年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推广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区建成符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国家安全社区40个,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的国际安全社区6个。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建立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机构,全面抓好消防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等工作。要建立跨部门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精心组织,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科学创建。各市、县(区)要突出特色,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社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试点乡镇(街道)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规范消防、生产、交通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记录和统计工作。要针对社区潜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组织必要的消防等类型的应急演练,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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