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规范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威海支队在巩固去年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决定自2月15日起至“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开展2011年第一阶段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消防产品市场。
一、加强组织领导,杜绝先天隐患。支队高度重视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了今年消防监督重点工作之一,专门召开会议,分析全市消防产品市场现状,认真研究部署整治工作。为确保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支队党委向市政府请示汇报,成立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消防、质监、工商、安监等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产品市场整顿清查工作。同时,为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市场,支队加大建筑工程、开业场所的监督验收力度,把消防产品质量作为工程验收和开业审批的一项硬性指标,确保合格消防产品在源头上得到控制。
二、开展专项检查,净化市场环境。此次消防产品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市生产、维修、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治理的重点是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和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报警探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消防产品及防火涂料等阻燃制品的产品质量。检查中,支队力争做到“三个一遍”、“四个结合”。“三个一遍”,即对辖区内所有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所使用的消防产品检查一遍;对辖区内所有的消防产品维修、销售企业检查一遍;对所有申报验收的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消防产品检查一遍,掌握辖区内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销售和使用等情况。“四个结合”,即与重大火灾隐患、出租房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消防宣传“五进”相结合、与重点单位抽查相结合、与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相结合,全面落实工作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形成了高压严管态势。
三、严把质量关口,消除安全隐患。消防产品专项治理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依据《消防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执法分工和执法程序,予以严肃处理。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更换合格产品;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产品和非法所得;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情节严重的违法经营者,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屡禁不止的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欺诈消费者的市场,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安装、使用、维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责任人员,要视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对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宣传到位,营造社会舆论监督氛围。支队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配合,通过《威海日报》、《威海晚报》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和整治范围、内容,同时采取在主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集中采访、跟踪报道等形式,加大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力度,切实营造浓厚的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氛围。同时,深入企业、事业单位指导单位掌握消防产品真伪的鉴定方法,让社会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掌握判定方法,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举报作用,向社会公布消防产品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生产、销售、维修和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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