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2月2日至8日,呼和浩特市内共发生火灾222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约11万元。消防部门称,今年春节首府虽未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但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16.2%,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56%。燃放烟花爆竹、生活用火不慎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
2月1日23时,秋实第一城小区内,一位住在6楼的居民将鞭炮等物品堆放在阳台窗户外,恰好被腾空而起的花炮引燃,引发大火;2月4日16时31分,艺术厅北街百灵小区内,燃放鞭炮的儿童,将一车棚内存放的大量图书和杂物引燃,15名消防战士整整奋战一个小时才将大火扑灭。
长假期间,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共接警253次,出动人员1814人次,出动车辆290台次,抢救人员3人,抢救财产价值约102万元。从发生火灾原因分析,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120起,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18起,吸烟和不明原因火灾16起,其它火灾29起,正在调查3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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