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爆竹声中一岁除”,人们送走旧岁,迎来新年。可阵阵鞭炮声后,一起起由此引发的火灾却让人们平添许多烦恼。
2月8日,来自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的数据显示,2月2日(除夕)零时到2月8日(农历正月初六)上午,我市共发生火灾46起,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正在核算。仅在除夕夜(2月2日零时至3日9时),市区就发生25起火灾,燃放烟花爆竹不当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
在万家团聚的除夕夜,消防官兵成了最忙碌的人。除夕夜至今,乌鲁木齐市消防部门共计接警出动51起(含抢险救援等社会救助),出动消防车144车次,消防官兵623人次。
“除夕夜是火灾发生的高峰期,从零点左右开始频繁接警,我们中队分成四个小队一直在外面灭火,直到第二天早上。”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一中队一名消防员说。除夕当晚,辖区50余平方公里的消防一中队,仅在除夕夜零时至次日清晨就参与了8起火灾扑救,基本都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
这名消防员介绍,在扑救中,消防人员发现在这些火灾中起火的部位,多是放置在露天或者民宅阳台中的杂物、垃圾等,也有个别民宅火灾是由于房主外出时没有关窗,烟花火星飞入屋内引发的。
统计数字的背后,再次显现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消防部门提醒市民,欢度春节的同时更需要注意防火安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安全提示提醒市民:通过合法零售网点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要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物周围燃放烟花爆竹;不要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思想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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