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年年过春节,年年燃放烟花爆竹,年年火星四溅,年年酿成相当普遍的灾情,什么灾?火灾!同时衍生的灾害为人身灼伤,甚至一枚爆竹夺去一条生命,真冤哉枉也。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习俗,热热闹闹,欢欢喜喜,似乎是太平盛世的象征,然而其负面效应则为祸害。其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
2011年农历年初五这一天,北京市因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193起,上海发生火灾53起。
人们春节相见所谈内容多种多样,但其中之一便是烟花爆竹的祸害。“左邻右舍放鞭炮,深恐火星溅入窗内,引起燃烧,提心吊胆。”可现在有钱的人多了,你买高升,我买比你更具爆炸力的,有种状似“卡秋莎”的多管爆竹,燃放时震撼力很强,连称“过瘾、过瘾”,此时颇有炫富比富的含意,其心态可谓畸型。
年初六院内里老人见面,彼此叹苦经,10日晚燃放爆竹一波又一波,搅得家家户户不得安宁,一夜没睡好,“爆竹声声吓得心脏病复发,作孽呀!”
“如果发生火灾,究竟谁是肇事者也很难弄清,因为张家李家王家赵家大家有份。”
“燃放烟花爆竹,已是几家欢乐几家愁。青少年欢喜,老年人担忧,青少年图个热闹,老年人多阅历,深知其副作用——对社会的祸害不可低估。中老年人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也就多一份理智。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欢乐与安全之间,应求得积极平衡,而安全应放在第一位。
第一,选择地处宽旷的湖边、草地。指定时间地点燃放烟爆竹,燃着点是应作科学测算,以不污染水质为前提,火星溅放处应限于草坪上,事后指定专人打扫。
第二,居民聚居区,高楼密集区,医院学校区,皆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建议对此进行立法。
第三,请新闻媒体摆事实讲道理,把乱放烟花爆竹的祸害淋漓尽致地说清楚。记得有一年北京同仁医院的眼科医生告诉我,也是年初五,一天灼伤眼睛的111人,其中两人由此失明,请想一想,好端端的健康人,竟突然变成瞎子,那是何等的惨剧啊!
看来对民间风俗应作科学分析科学规范。不要缩手缩脚,不要心慈手软,该禁的地方就得禁。燃放烟花爆竹之灾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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