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12月28日上午9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海南)站举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仪式,382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他们成为海南首批具有消防职业资格能力的消防安全管理员。
据了解,海南现在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方面的需求有近万个岗位。“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除了适用在消防控制室操作岗位外,还包括防火巡逻员、火灾报警系统操作员和固定灭火系统操作员等工种。首批具有消防职业的出现,将有效缓解海南高层次消防管理人才贫乏的局面,不仅有力地推动企事业单位消防责任主体的落实,而且将提升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将于2011年2月1日施行的《海南省消防条例》明确规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因此,从明年开始,海南在消防行业和岗位施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源头上把住消防职业人员准入的“门槛”,这是社会单位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我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打造良好的国际旅游岛消防安全环境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
目前,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海南)站负责开展建筑物消防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建筑物消防员包括消防中控室监管员、防火巡逻员、火灾报警系统操作员、固定灭火系统操作员等4个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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