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在全系统开展了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11年2月20日。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客运站、城市公交枢纽、服务区、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存储、运输和使用单位或场所,易燃可燃货物仓库(堆场)、加油(气)站等设施或场所,高层建筑、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据悉,该专项行动对各类消防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实行“十必须”,即:依法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审验不合格的,必须责令停止施工和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或者在门窗上加装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且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储存、运输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在具有失火、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的,必须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公共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的,必须停工接受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丧失防火灭火功能,且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追究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在人员密集场所违章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且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合一”场所(集生产、仓库、住宿为一体的场所)违规留宿两人以上的,必须立即清理;施工现场未落实防火措施的,必须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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