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12月10日,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吉林商业大厦火灾7名责任人叶刚、佟建波、岳长贵、曲立平、马春光、吴春海、宗久顺批准逮捕。
11月5日9时08分左右,位于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的吉林商业大厦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经过调查,认定吉林市商业大厦火灾起火原因是大厦一层二区斯舒郎精品店仓库起火点范围内的电气线路在低温状态下短路所致。
这7名责任人包括:吉林商业大厦总经理叶刚、主管消防的副经理佟建波、主管电力设备的副经理岳长贵、主管变电所的科长曲立平、保卫科科长马春光以及两名电工吴春海、宗久顺。
叶刚、佟建波、岳长贵、曲立平分别为负有商业大厦消防、电力设备安全指挥和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其他责任人均为实际控制、操作人员。
检察机关表示,叶刚、佟建波、岳长贵、曲立平在吉林市商业大厦任职期间,规章制度制订不完善、各部门和职工的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大厦的电器线路铺设不了解,未按国家标准进行管理,线路混乱,留下安全隐患,致使电气线路在低温状态下短路引起火灾;马春光在火灾发生时擅离中控室岗位,使中控室处于无人状态,未能及时发现火情,未能及时启动消防设备进行初期扑救,致使火灾蔓延扩散;吴春海、宗久顺在火灾发生时未按照规定切断室内电源,而将两套低压主受开关关闭,致使消防电源开关关闭,消防设施未发挥作用导致火灾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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