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广东省清远市政府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检查整治的对象是全市“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建筑工地。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真正重视起来,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工作职责,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重点对全市高层建筑、在建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进行检查。如对在建工程,重点检查工地是否制定并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工地消防器材的配置是否完好,工地是否设有临时消防用水,施工现场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等;针对网吧、家私城、酒店等单位,重点检查是否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场所内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等。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关停的坚决关停。据了解,清远市24米以上高层建筑达350多幢,在全省位居第七,高楼消防隐患不容忽视。通过此次大范围地毯式检查,清远市将有效肃清各类火灾隐患。
此次百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整治分为部署发动、排查、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排查阶段从11月26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的场所及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整治阶段从12月31日至2011年2月15日,针对前阶段检查的场所和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检查验收阶段从2011年2月15日至2月28日,市政府将组织对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市、区)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专项行动不力、动作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实行问责制。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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