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上海“11·15”大火之后,高层建筑消防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火灾也暴露了在建高层建筑中的安全标准、施工材料审核、防火规范、灭火施救措施等方面的漏洞,《法治周末》记者特此专访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主管灭火救援的副局长武志强。
《法治周末》:上海大火事件酿成死亡58人、多人受伤的惨剧,作为消防部门领导,您如何看这次火灾?
武志强:上海大火之后,我们也在关注。虽然事发大楼不算太高,但救援难度确实很大。首先,大楼本身被众多可燃材料包围。在消防队伍到达时,大楼已经整体燃烧,再加上当天有风,这些都助长了火势,也成为扑救过程中最大的难点。第二个难点,在于大楼周边的道路并不是很宽敞。从现场图片来看,一些举高车和大功率的水车都是在小区外围周边地带,所以上海有些高性能的车辆装备派不上用场。
楼内大量人员被困也成为施救的另一个难点。消防队员到现场后,面临着灭火和救人两项任务,且必须要同时进行。这时大楼已经立体燃烧了,此时进入大楼非常危险。一部分消防队员救人,还要分出一部分人控火。如果不控火,会影响救人,这比纯粹救火要复杂得多。
此外,这次上海火灾有些不同于以往的特殊点。常见的高层建筑火灾多是从内向外烧,由一个房间起火引起的火灾居多,但这次的火灾是反方向的,由外向内燃烧,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蔓延成灾。
《法治周末》:有人质疑上海消防在此次火灾中的出警速度,在处理如此规模的火情时,出警需要多长时间?
武志强:按照执行条例的规定和我们的战斗准备,一个消防中队从接警到出动(消防车开出车库),时间要控制在1分钟之内。但到场的时间却要视交通情况而定,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多长时间必须到场。我们在队站建设的规划上有一个参考值,一般在4至7平方公里的区域内要设一个消防站,在理想的交通情况下,可以在5分钟之内到达辖区的边缘,这就是业内常说的“5分钟”。但目前在全国的任何一个城市,由于建站、交通等多种原因,到现场的时间很难被严格控制。
《法治周末》:上海大火也暴露出了在建工程或翻新修缮中的建筑防火问题,包在外墙的保温材料以及装修中的防护网等建筑材料都是易燃物,为何在这个方面成了监管的黑点?
武志强:按照北京的规定,里面住人的建筑原则上不允许施工,上海这种翻新装修很危险。对于装修材料,原来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自从央视配楼大火之后,国家出台了一些规定,要求尽量选择难燃或者不燃的材料,施工之前也需要报相关部门审批。但是对于外墙材料,现在依然没有太明确的规定,我们也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对建筑材料检验鉴定不合格不能使用。实际上,高层建筑的火灾大部分发生在在建期间,建好之后发生火灾的几率小得多,央视配楼大火即是如此。
《法治周末》:上海大火之后,高层建筑成为关注焦点。在消防领域何为高层建筑?北京市的高层建筑所占比例是多少?是否会成为消防工作的重点、难点?
武志强:按照我们的标准,24米以上的称为高层建筑,超过100米的视为超高层建筑。根据最近两年的调查统计,北京市的高层建筑目前在1.1万栋左右,其中高层民用建筑就有9000多栋,超高层建筑在60栋左右。这些高层建筑每年都在增加,这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
对于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是世界难题,尤其是高层建筑外部起火,扑救难度要更大。因为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只是对内的,外部没有消防设施,外部一旦起火,楼自身的防火能力是空白,只能靠外部灭火,消防车云梯够不到的地方一般就没有办法。对于解决办法,目前我们也在研究。
《法治周末》:如果遇到消防云梯够不到的高层建筑火灾,消防部门如何实施灭火施救?
武志强:北京市目前配备有压缩空气泡沫车11部,供水能力单车能供到300米的高度,国产大功率车15部,3部70米的举高车、6部55米的举高车,只有一辆90米的云梯车,目前正打算采购世界上最高的101米的云梯车。但再高的车也追不上楼房逐渐增长的高度以及建设速度,只靠车辆和装备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我们平常都有灭火救援的预案,按照我们的战术原则,叫“固移结合”,以固为主,主要依靠高层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来灭火,能和外部的消防车等消防力量相结合。如果是高层建筑火灾,接警时要作出判断,若危险性比较大,被困人员较多,第一次会调动四到五个中队,车辆要达到20部左右。所有的战术原则中最根本的,就是第一时间救人,把被困人员抢救出来。但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根本上还要靠内部的消防设施来完成,也主要靠单位员工、居民的自救来完成。
《法治周末》:目前,北京市消防部门正在对各区县的建筑防火隐患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暴露出哪些问题?
武志强:救援速度再快、设备再好,面对大火也是迟的。自救是最重要的,通过报道看出,上海大火有些人没有自救意识,个别高层的住户知道下面着火了,打开窗户看一眼,又去干别的了。有些人一发现问题就手足无措,只是在那里等着。实际上,对高层建筑火灾的救援还是要靠单位、居民自救的能力。
所以,我们现在正在搞“社会防火墙”工程,提高单位、居民自防自救的能力。上海大火发生之后,我们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的公共场所进行攻坚行动,突击性的检查,主要采取暗访,事前不通知,到现场去检查。通过这一星期的检查,确实发现了不少火灾隐患。我们发现,居民的防火意识、单位对员工的培训以及消防知识的普及还是不够的。比如按照要求公共场所的疏散通道应该是畅通无阻的,但从检查来看,许多通道都被堵塞,有些临时性地堆了杂物,如果这时起火,就很难逃生。
还有一些隐患诸如,上世纪90年代后期建的高层,内部设计如喷淋系统、隔烟系统、消火栓系统等都比较完善。但之前盖的一些楼,设施就不完善。这些老楼的隐患是很大的。
比如现在有的小区消防通道太窄,消防车进不去,90米的云梯车要求作业范围非常大。小区消防通道问题、停车问题、老小区的高压线问题等等,都制约了装备效能的发挥。还有,一些小区对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很不正规,包括一些老的小区经常丢失水带、水枪,灭火器过期、丢失的问题也很严重,这些都反映出主管单位对这些的重视程度不够,主管单位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还是没有很好落实,尤其是在一些老旧小区。
《法治周末》:针对高层建筑的消防隐患,需要从制度上做哪些工作?
武志强: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都作了规定,比如高层建筑中应该具备正压送风机房、送风管道、消防疏散楼梯间组成的“逃生通道”,超高层建筑应该设有避难层等等。但从如今的灭火实践来看,有些地方还需要再修改。
比如许多开发商投机取巧,为了不设避难层节省成本,只建90多米高的楼房,打擦边球。现在大部分的高层建筑地下都是空的,多建成了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回廊,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地面承重标准已不能适应如今消防重型装备的使用,如90米高的云梯车,自重达四五十吨,不敢停在高层建筑旁边,担心漏到地下。
现在派出所都有一个主管消防的副所长,有的派出所有专职消防民警,但大部分都是民警兼职。现在北京的问题是,民警有检查的权力,但没有处罚的权力。民警发现隐患了,需要处罚,要通知消防支队的监督员来实施处罚。派出所的民警每天都在检查,但是一个民警管辖范围太大,不可能面面俱到。
目前公安部正在考虑,酝酿修改相关法规。我们现在正在修改的北京消防条例,也对高层建筑作出了一些规定。目前来看,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高层建筑的日常管理、消防设施的日常测试、每一个高层建筑里面主管人员的消防能力、每个消防岗位上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这些都需要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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