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自伊犁州《火灾隐患联合执法制度》出台以来,伊犁州直各级政府组织消防联合执法成员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联合围歼”行动,全面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为伊犁州直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维护了社会面火灾形势的稳定。
今年5月以来,伊犁州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安监、教育等近20个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协调、各司其责,着力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检查的联动工作机制,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上形成合力。一是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形成消防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和重大问题通报机制。二是建设、文化、工商、环保、消防等部门对重点项目、大型场所建立联审联批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三是公安消防、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监管领域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
在开展火灾隐患“联合围歼”行动期间,州直各级、各部门消防联合执法成员单位在州直及各县市(口岸)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止新建工程出现“先天性”火灾隐患,对旧建筑全面开展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发现隐患;对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消除盲区;还针对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违法行为,找准主攻方向,确定打击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联合执法。
各级各部门形成联合执法工作合力,改变了消防安全监管长期以来消防机构单打独斗的局面,找到了一条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的新路子。各地积极调整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传统观念和工作方法,在伊犁州直全社会形成了政府主导、消防主抓、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的消防工作局面。
今年以来,伊犁州直各社会单位全力配合的“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对出现严重违法行为和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
在政府主导,部门推动,单位配合下,今年内,伊犁州直全面开展了“天山利剑1号、2号”、“消防安全大清查、大整治”等专项检查活动,全力围剿火灾隐患。期间共检查社会单位5406个次,下发各类法律文书728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970处;办理消防行政案件137起,拘留10人,责令“三停”10家,排查确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0家,其中7家进行了政府挂牌督办。目前,1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全部整改销案,投入整改资金上千万元,有效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筑起了一道抵御火灾事故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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