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为进一步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安机关的消防工作责任,全面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工作,强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嘉峪关市公安局制定了《2010年度嘉峪关市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办法消防工作检查考评计分标准》,正式把“防火墙”工程纳入市公安局综合考评的范畴,决定每月月底由市公安局综合考评办对派出所和消防支队“防火墙”工程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计入公安局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后通报全市。
该《办法》主要针对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内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该《办法》的出台,有力地提高了全市公安机关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奠定了基础。(来稿单位:甘肃嘉峪关消防支队)
精彩评论